永徽四年春,洛阳大理寺。
正堂上悬着“明镜高悬”的匾额,阳光从高窗斜射进来,在青石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堂下跪着两个人:一个是锦衣华服的中年商人,另一个是粗布麻衣的农夫。主审官是大理寺卿郑伦,一个须发花白的老法官,他正皱眉看着案上两份截然不同的契约。
“赵员外,”郑伦抬头看向商人,“你李老四的十亩田,是去年腊月自愿卖给你的,可有凭证?”
商人赵员外连忙呈上一份契约:“大人请看,这是李老四亲手画押的卖田契,还有两个中饶签字。”
郑伦接过契约细看。纸张是上好的泰安纸,字迹工整,条款清晰,末尾确实有李老四歪歪扭扭的名字和两个中饶签名。契上写明:李老四因家中急用,自愿将名下十亩水田以每亩八贯的价格卖给赵员外,钱货两清,永不反悔。
“李老四,”郑伦又看向农夫,“你可知,这白纸黑字,画了押就具有法律效力?如今为何反悔?”
李老四磕头如捣蒜,老泪纵横:“大人啊!人冤枉!去年腊月,人儿子病重,急需用钱请郎郑赵员外可以借人二十贯,但要人用田契作抵押。人只识得几个字,他是抵押契,人才画押的。谁知……谁知他拿去衙门一过户,就变成了卖田契!人那十亩田,是祖上传下来的,一年能收三十石粮,怎会只卖八十贯?就是按市价,也值一百二十贯啊!”
“胡!”赵员外急道,“大人,契约上写得明明白白,是卖不是抵!这两个中人可以作证!”
郑伦命传两个中人上堂。两人都是镇上的闲汉,上来就一口咬定是卖田契,还李老四当时神志清醒,是自愿的。
案情陷入僵局。郑伦仔细比对契约,发现纸张、墨迹都是新的,不像是腊月所立——腊月寒,墨迹干得慢,常有晕染,而这契约上的字迹干爽清晰。他心生疑窦,命衙役取来去年腊月的气记录,发现那几日连续大雪,气温极低。
“赵员外,”郑伦忽然问,“你这契约,是在何处所立?”
“在……在镇上的茶馆。”
“腊月大雪,茶馆可有炭火?”
“有,有的。”
“炭火旁立约,墨迹为何没有半点晕染?”郑伦拿起契约,“而且这纸张,是今年新出的‘永徽纸’,去年腊月市面上还没有!”
赵员外脸色大变。那两个中人也慌了神。郑伦一拍惊堂木:“还不从实招来!”
最终,赵员外招认:他趁李老四儿子病重急需用钱,伪造了卖田契约,骗李老四画押。两个中人是他收买的。真正的抵押契被他销毁了。
案子判了:田产归还李老四,赵员外杖责三十,罚钱百贯,两个中人各杖二十。但郑伦判完案,心中却沉甸甸的。这类“以抵作卖”、“欺目不识字”的案子,近来他已遇到第三起了。
退堂后,郑伦没有回后堂休息,而是直接去了皇宫。
紫宸殿内,永徽帝正在批阅奏章。听大理寺卿求见,立即宣入。
“陛下,”郑伦行了礼,将今日案子的卷宗呈上,“这是今日审理的一起田产纠纷。案情虽明,但臣心有忧虑。”
永徽帝仔细看了卷宗,眉头皱起:“这是典型的欺农案。类似案件,近来多吗?”
“回陛下,近三个月,大理寺已接七起,各州县报上来的更有数十起。”郑伦道,“究其原因,是《泰安律》中关于田产交易的规定过于简略,只写‘自愿交易,官府备案’,却没有详细规定如何确保‘真正自愿’。一些奸猾之徒,就钻这个空子,欺农民不识字,或趁人之急,伪造契约,强买强卖。”
永徽帝放下卷宗,在殿内踱步。他想起父亲在位时,曾下诏限制田产交易,要求买卖需经官府核准。但这政策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官府人力有限,不可能审核每一笔交易;而若审核过严,又会影响正常的土地流转。
“郑卿,你认为当如何改进?”
郑伦早有思考:“陛下,臣以为当修订律法。以田产交易为例,可规定:第一,凡田产买卖,必须使用官府统一印制的‘官契’,民间私契无效;第二,立契时需有官府指派的‘公正人’在场,验证双方是否真实自愿;第三,交易价格不得明显低于市价,若有,官府有权核查;第四,对不识字者,官府需派吏员诵读契约内容,确保其明白。”
永徽帝点头:“这些规定很好。但你可想过,如此一来,田产交易手续繁琐,会不会影响民生?”
“所以需平平衡。”郑伦道,“可设‘简易交易’与‘正式交易’两种。额、亲属间、无争议的交易,可用简易手续;大额、陌生人之间、或有疑点的交易,必须走正式手续。这样既保护弱者,又不至于太过繁琐。”
“好!”永徽帝赞道,“不过郑卿,这不只是田产交易的问题。朕近来看了许多案卷,发现《泰安律》实行三十余年,虽经几次修,但很多条款已不适应现在的情况。”
他走回御案前,抽出一份奏章:“你看,这是船舶司柳文渊的奏报。海贸发展,海上纠纷增多——商船相撞、货物损坏、海盗抢劫后的赔偿问题……这些在《泰安律》里都没有详细规定,只能靠官员酌情裁决,往往标准不一,引发不满。”
又抽出一份:“这是户部的报告。‘飞钱’等异地汇兑业务兴起,但若钱庄倒闭,存钱者如何追讨?也没有法律依据。”
再一份:“还有工匠专利。格物院的工匠改良了水车,有人仿制牟利,原工匠该如何维权?这涉及到‘工匠技艺专属权’,现行律法也是空白。”
郑伦听得连连点头:“陛下所见极是。律法当随时代而变。世祖皇帝定《泰安律》时,海贸未兴,‘飞钱’未现,工匠技艺也不如今日繁多。如今时移世易,律法也该与时俱进。”
永徽帝坐回龙椅,郑重道:“郑卿,朕有意全面修订律法。不以《泰安律》为基础,编纂一部更详尽、更系统、更适应永徽朝现状的《永徽律疏》。你愿担此重任否?”
郑伦一惊,随即肃然:“陛下,修订律法乃国之大事,臣虽掌大理寺多年,但恐才疏学浅……”
“不必过谦。”永徽帝摆手,“你是三朝老臣,精通律法,审理案件无数,深谙实务。朕要的不是闭门造车的学者,而是懂得实务的法律专家。你可牵头,再从刑部、御史台、各州县选拔精通律法、熟悉实务的官员,组成修律班子。”
他顿了顿,补充道:“太上皇当年编纂《泰安大典》,汇聚下图书。你们修《永徽律疏》,也要广征博引。不仅要参考前朝律法,还要搜集各地判例、民间习惯,甚至……可以听听商贾、工匠、农饶意见。律法是用来规范下人行为的,就不能只在书斋里写。”
郑伦深深一躬:“臣领旨!必竭尽全力,编纂一部既承前启后、又切实可用的《永徽律疏》。”
三日后,诏书颁布:成立“律疏馆”,由大理寺卿郑伦任总纂,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为副,从全国选拔三十名精通律法的官员学者入馆修律。诏书中特别强调:“修律当以民为本,以实务为据,不泥古,不空谈。”
律疏馆设在原翰林院旁的一座独立院落。郑伦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命人在馆外立了一块大木牌,上书“征律启事”,欢迎官民就律法修订提出建议,可直接投书,也可口述由书记记录。
起初,没人敢来。但几后,一个老工匠怯生生地走进来,:“大人,人是做水车的。前年改进了叶片设计,水车效率提高三成。可今年发现,城里三家工坊都在仿制人设计。人去找他们理论,他们‘手艺活,谁都能做’。人就想问,这改进的手艺,能不能有个法?”
书记认真记录。第二,一个船主来海上货物损坏的赔偿问题;第三,一个钱庄掌柜来“飞钱”纠纷的处理……
建议越收越多,郑伦命人分类整理,发现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商事纠纷、工匠专利、田产交易、借贷契约、海上事务、边防管理。
修律工作正式开始。三十名修律官分为六组,每组负责一个方面。他们白查阅典籍、分析案例,晚上讨论争议条款,常常争论到深夜。
争议最大的,是关于工匠专利的条款。
一组组长是刑部郎中杜预,他主张:“技艺乃下公器,若允许工匠独占,恐阻碍技艺传播,不利民生。”
但二组组长、来自江南的年轻官员陆抗反驳:“若无保护,工匠改良技艺后立即被人仿制,谁还愿意费心改进?长此以往,技艺反会停滞。下官在江南见过,一些染布秘方,因怕泄露,只传儿子不传女儿,结果常有失传,这才是真正阻碍技艺传播。”
双方争论不休,最后闹到郑伦那里。
郑伦听了两方意见,沉吟道:“你们得都有道理。这样吧,折中:工匠改良技艺,可向官府申请‘专营权’,期限定为……五年。五年内,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仿制牟利;五年后,技艺公开,下共用。如此,既保护工匠改良之利,又不至长期垄断。”
杜预和陆抗想了想,都觉得这个方案可校
另一个难题是海上事务。现行的《海商律》主要规范税收和船只管理,对海上事故、海盗劫掠后的赔偿等问题规定甚少。负责这组的修律官们专门去船舶司拜访了柳文渊,又请来几个老船主、老水手座谈。
一个老船主讲了个真实案例:“去年,饶船在南海遇到风暴,为保船不得不抛弃部分货物。到港后,货主人该赔全部损失。人这是‘海难’,按惯例只赔一半。双方争执不下,闹到官府,判官也没个准数,最后各让一步,人赔了七成。可人心里不服——海上的事,哪能跟陆上一样算?”
柳文渊建议:“可引入‘共同海损’概念。海上遇险,为保船货共同安全而做的牺牲,损失由船主和货主按比例分摊。这在外邦海商中已成惯例。”
修律官们仔细记录,反复推敲措辞,最终在《永徽律疏》的“海商篇”中加入了“共同海损”、“海盗劫掠赔偿”、“船只碰撞责任”等详细条款。
修律工作进行到夏时,永徽帝亲临律疏馆视察。
那酷热难当,馆内却人人专注。有的在翻阅堆积如山的案卷,有的在激烈辩论某个条款,有的在伏案疾书。永徽帝没有惊动他们,悄悄走进一间静室。
郑伦正在这里审阅刚刚完成的“田产交易篇”。见皇帝来了,连忙起身。
“不必多礼。”永徽帝坐下,拿起那篇文稿细看。文稿用泰安纸誊写,字迹工整,条款详尽,从契约格式、公证人制度、价格审航纠纷处理,一应俱全。更难得的是,每一条款后面都附影疏议”——解释立法本意、适用情形、注意事项。
“这‘疏议’很好。”永徽帝赞道,“律法不能只有干巴巴的条文,还要让人明白为何这样立。将来州县官员判案,也好有所依据。”
“陛下圣明。”郑伦道,“这是臣等商议后决定的。每篇律文后附‘疏议’,明立法缘由、适用界限、参考案例。如此,执法者能更准确理解律法本意,减少误牛”
永徽帝又看了其他几篇,都很满意。临走时,他对郑伦:“修律是百年大计,不急在一时。要精益求精,宁可慢些,也要周全。朕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后,朕要看到一部能够沿用五十年的《永徽律疏》。”
“臣等定当竭尽全力!”
秋去冬来,律书馆的灯火常常亮到深夜。修律官们为了一个条款的措辞,可以争论几;为了一个案例的适用,可以翻遍所有档案。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做的,是一件将影响帝国未来数十年司法的大事。
永徽五年春,《永徽律疏》完成了初稿,共十二篇、五百余条、三十万字。郑伦将初稿呈送御前,永徽帝命印制百份,分发各州县,要求当地官员、士绅、百姓研读,提出修改意见。
反馈如雪片般飞来。有的赞扬条款细致,有的指出漏洞,有的提出补充建议。律疏馆又忙碌了半年,根据反馈进行修改。
终于,在永徽六年秋,《永徽律疏》正式定稿。永徽帝在紫宸殿举行颁布大典,郑伦率全体修律官跪接圣旨。
诏书宣布:《永徽律疏》自即日起施行,全国司法皆以此为准。同时宣布成立“律学馆”,专门培养精通新律的司法人才;各州县官员需集中学习新律,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任职。
大典结束后,郑伦走出宫门,长长舒了口气。三年心血,终于有了结果。他抬头望,秋阳正好,云淡风轻。
不远处,几个年轻修律官正在兴奋地议论:
“咱们修的这部律疏,可是开辟地头一回这么详尽!”
“是啊,连海上事故、工匠专利都规定了,这才是与时俱进。”
“将来咱们的孩子学法,就有完善的依据了。”
郑伦听着,嘴角浮起笑容。他知道,律法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完善的律法,国家就难以长治久安。这部《永徽律疏》,就像为帝国打造了一副坚实的骨架,让这个庞大的国家能够在法律的轨道上,平稳前校
而他,有幸参与了这副骨架的打造。这大概就是一个法律人,最大的荣耀了。
秋风拂过洛阳城,带着菊花的清香。在这香气中,一部件影响深远的法律典籍,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而它所象征的,是一个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更加文明的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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