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这股恶臭的恶劣程度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它可以轻而易举的冲破衣服上由洁厕灵味道构成的屏障钻进鼻子里。
一个血腥味再重也不能让他皱一下眉头,催泪瓦斯也能当风油精用的超级战士;一个接触过无数死因,见识过尸体各个阶段腐烂程度的资深法医;还有一个刑侦圈里名声在外的大侦探,都无法对这种臭做到无所谓。
三人谁的表情都不好看,如同原本开开心心吃着饭,却突然发现了某种非常恶心的东西一样。
而项骜是最先从恶臭的袭击中反应过来的,他不担心别的,只担心这味道是不是有毒,所以迅速闭气的同时还是密切注意呼吸道以及眼睛等外部黏膜是否有被强烈刺激的感觉,在发现只是单纯的臭并没有其它杀伤力时,这心里稍微放松了一下。
不过等凭着三人中最好的视力,用余光发现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座山头上的影子时,这刚刚落下去的心,又瞬间提了起来,人也立刻进入了战斗状态。
因为他看到的是一个巨大的人形身影,站在一座人造山的中间部位,手里拿着巨大的柱状兵器;之所以这么如临大敌,是因为以它旁边的石头作为参照物,这家伙的身高,至少在4米左右。
此时双方的直线距离大约百米左右,不过这并不妨碍项骜看到了不少细节:
它身上还穿着类似皮甲的护具,不过防护面积只局限于躯干,强壮无比的四肢是直接暴露在外的,脚下则踩着一双很原始的鞋。
同时脑袋上长了一头几乎要及腰的长发,颜色好像是火红色的。
他识别到这些信息,大概用了两秒钟;而为了看的更清楚一点,立即端起了手里的ARx-160突击步枪,因为上面有一具9倍放大的光学瞄准镜。
有了这个的辅助,诸如五官特征便也能依稀分辨了;对面的头发确实是红色的,并且因为每一根都太粗了,导致离着这么远,那根与根的边界仍能清晰可辨。
或者与其这是头发,不如这是某种长在头上的鬃毛。
发现项骜的动作,黄勋和师妹也看过去,在都看了个七七八八后,后者道:
“怎么会有这么高的人?!和它一比,之前毁容脸里那种身材强壮的显得不值一提了。”
“项老板,你认得这是何物吗?”黄勋道。
“我看着有点像‘坎大哈巨人’。”
“那是什么东西?”
“传中的东西,一种未确认生物。最早记载出现在2002年,当时美军一支‘游骑兵’在坎大哈附近山区里执行侦察任务,然后一去不回完全失联。
后方基地在几次呼叫无果后派出更精锐的特战单位前去搜寻,结果在一处山洞附近找到了那支‘游骑兵’沾满血迹的装备,还有部分尸骸。
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兵当时就判断此种状况不会是正常的交战造成的,但还没来得及分析出什么,洞内就飘出了一股极其难闻的臭味,然后杀出了一个是普通人身高两倍有余的巨大人形生物。
它手持长矛,满头红发,挥舞着武器将站在洞口的一名特种兵刺穿杀死,其他人马上开火,几乎打光了所有待发弹药,才把这东西击保
据亲历者称,此物基本结构和人类相似,而除了更大之外,无论手脚都是六指的布局,一共有十二根手指十二根脚趾,同时牙齿也比人类多很多,上下都有前后两排,布局和大白鲨的差不多。
再后来尸体被军方迅速运走,参与行动的人员则都签署保密书,要求不能对外透露此事的细节。
不过这事从传出之后就被美军官方否认过很多次,这一模一样的出现在这里,莫非这事不止是个都市传?”
项骜一边,一边枪没放下的始终在盯着对面的一举一动。
“你这么一我好像有点印象,我还在纽约警察局的时候,有个同事貌似聊过这事,但就是个茶余饭后的谈资,谁也没当真。”师妹道。
“项老板,我知道现在是敌不动我不动,但这东西站那里这么久了一点都没挪地方,在干什么呢?”黄勋道。
“在干和我们一样的事。”
“在观察我们?”
“对。”
项骜这一个字出口尚未把因为话而张开的嘴唇闭合,只见对面猛然一抖肩膀,将手里的矛状物从正手拿变成反手拿,并架在了肩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用时不到一秒。
不过这也足以让他反应过来了,遂大吼道:
“都闪开!”
自己往旁边躲避的同时,也一推一拉了另外二者一把,三人避开原位的后脚一根粗壮的巨物就挂着呼啸的风声而至,随着和柏油路的剧烈碰撞声响起,再循声望去时,方发现它的整个矛头都已经没入地面,这要是扔到人身上,就算没有前面那个尖头,单凭动能也得把人打个东一块西一块。
接着他通过强大的核心力量扭转一定会使常人摔倒的向前闪避惯性,在原地刹住脚步的同时还来了个零半径转向,等人站稳了,手里的枪也再次端了起来,准备先给那个坎大哈巨人来上一个长点射再。
不过出乎项骜意料的是,这个东西跑得太快了。
前面过,双方的直线间距在攻击开始前有大约百米左右,但这百米可不是一马平川的,而是巨人站在半山腰上,要过来的话得先下山,然后到了山底则是一个高度相比主干道来要低好好几米的洼地。
虽然低的不算多,可行程很大,等于还要克服一个角度很缓却很长的上坡,这一套下来让体质强悍如他,在轻装状态全力去跑没有个十五秒左右是完不成的,要比正常标准的百米多用出来差不多50%的时间。
因此在项骜的预测里,这家伙再快此时顶刚跑下山,最多最多到了洼地之中,等它从下面稍一露头就来个当头一棒。
可结果却是从瞄准镜中看到那庞大如山的身躯此时已然冲到距离自己不到十米的位置了,手里还不是空着的,没了那根长矛,取而代之的是别在后腰上的短兵,那是一根与之体型相配的匕首,外形粗糙无比,但不妨碍一下就能把人类剁成肉泥。
而这会儿开枪,自然没把握能立刻击毙这个传中被一群美军特种兵集火射击了上千发子弹才死亡的怪物,哪怕能,也阻止不了对方如失控的卡车一样撞过来,届时即便匕首不怼身上,只是被它撞一下那也受不了。
于是项骜放弃开枪,压低身子主动迎了上去,利用坎大哈巨人挥舞匕首产生的巨大空挡从腋下躲过了攻击。
也是这一下,让这边心里稍微松了一点,因为面前的对手虽然满身怪力,虽然血厚攻高,但过于巨大的身躯带来的问题就是神经回路太长导致动作笨拙,那些攻击间隙,自己可以毫无压力的反复利用,躲开一次又一次。
而这次闪开后打出邻一波反击,不过子弹是正常的,这是在发现环境改变后就已经换回来的,毕竟用锉刀加工过的那种作用场景有限,碰上别的对手用它是不行的。
一次8发的点射打出,子弹全部朝着一击走空侧后暴露在项骜面前的坎大哈巨人脑袋上打去。
子弹悉数命中,也不能是无效,但效果非常有限。
因为他看到弹丸击穿了这家伙的头皮表面,不过也仅此而已了,弹头全部嵌在了皮肤之中,别是爆头打死,有没有碰到颅骨都很难。
而这样的打击,对于人类来最多属于浅表伤,距离致命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不过项骜也不怎么意外,因为传中那支击毙坎大哈巨饶美军特战队,是在m82这样的12.7毫米大口径狙击步枪连续命中头部正面才将将成功的,期间m4A1这样的口径枪械的作用只能聊胜于无。
在巨人转过身来之前,第一个弹匣中的子弹已经打完了,他花了片刻单手完成换弹,但前者没有继续攻击这边,而是朝着黄勋和师妹去了,因为这俩人也终于开火了,新加入的打击,将这家伙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项骜见状心中起急,因为他知道这位名侦探还有旁边的法医妹妹可不是自己,应付不来这头巨兽的猛攻。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非常激进但也证明非常有效的战术——将身上的整整一条手榴弹披挂全扔了出去,而上面挂了足足6枚m67。
这披挂的外形很像一条很宽的腰带,是系在腰上的,上面会有一个一个的兜儿,用于存放m67这种鹅卵状的无柄手榴弹。
所以接下来甩出去时,会有种印第安人扔飞石索的感觉,扔的好了,可以将其缠绕在目标身上。
至于引爆,他在解开之后稍折出点弧度,接着大手完全张开伸过去,五根手指同时拉开了五枚的保险销,剩下的那一枚,会在前者的剧烈爆炸中一起被引爆的,但如果这个数字少于三枚的话就很难成功了。
长话短,披挂在空中旋转着向着斜上方飞了出去,然后以正中靶心的精度的甩在了坎大哈巨饶脖子上。
看那展开的长度,还刚好把它的脖子绕过来再有点富余。
而这可是匹配项骜腰围的尺寸。
随后爆炸轰然响起。
每一枚m67内都装有184克b型装药,这种装药是美军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标准军用高能炸药,单位能量密度要高于tNt,也就是在同等质量下威力比tNt更大,所以根据官方数据,这184克b型装药,相当于245克tNt。
那么6枚下来便是1470克,接近1.5公斤。
这个药量足以炸断坦克履带,甚至破坏坦克负重轮的车轴;或者在民用级钢筋混凝土墙壁上开一个足够成年人钻过去的大洞。
因此即便坎大哈巨人皮糙肉厚到要被“巴雷特”贴脸射击才能打死的程度,脖子这种脆弱部位也架不住这样的轰击——
待爆炸声结束时,三双眼睛都看到一颗和型卡车车轮差不多大的头从身体上掉了下来。
它的脖子则被完全崩碎了。
跟着一起飞出来的还有很多碎肉和颈椎骨的残渣。
而从断口处飞溅的血液,在最高时足足喷到了至少十米以上的半空。
喜欢涛起微澜请大家收藏:(m.86xiaoshuo.com)涛起微澜86小说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