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月余,两人来往密切,出入消费场所,俨然一对热恋情侣。
程鹏竭力维持着“阔少”的排场,女子则报以柔情蜜意。
然而这般关系,终究构筑于流沙之上。
一月后某日,刘姓女子主动寻至程鹏住处。
温存过后,她倚在床边,指尖漫不经心地卷着发梢,语气轻描淡写:
“鹏,有件事得告诉你。我……处了个新对象。”
她顿了顿,观察着程鹏的反应,“而且,我们打算结婚了。就是眼下手头有点紧,你看……能不能先借我三千块钱?就当帮我个忙。”
程鹏闻言,心下瞬间雪亮。
这并非突发变故,而是摊牌与结算。
这女子何等精明,早已看穿他外强中干的底细。
所谓情意,不过是一场待价而沽的逢场作戏;如今戏码将终,她便要索回“演出费”,然后从容退场,奔赴下一个更有价值的舞台。
他心中那点残余的、或许连自己都未曾深究的虚妄念想,此刻被这赤裸裸的索取击得粉碎。
一种被愚弄、被当作踏板利用的暴戾怒意,混杂着扭曲的占有欲,在他胸中翻涌而起。
但他面上不露分毫,只故作讶异,随即露出为难之色:
“三千?眼下我手里确实没现钱。这样,你过两来,我一准儿给你备好。”
女子得到承诺,也不纠缠,姿态优雅地起身离去。
她前脚刚走,右边邻居后脚便至。
邻居因要出远门,将家中钥匙交予程鹏,托他照看。
程鹏满口答应,一副热心模样。
待邻居离去,他眼中闪过一丝冷酷的光。
他打开自家院门,将四五条最为凶悍的狼狗牵出,径直引入邻居空无一饶院落,反手将大门紧锁。
此后三日,他断水绝粮。
那些平日凶猛的畜牲,在饥饿的折磨下渐渐萎顿,趴在院中发出虚弱的呜咽,目光由凶悍转为乞怜。
程鹏偶尔从门缝瞥一眼,无动于衷。
第三日傍晚,程鹏在自家屋内仔细梳洗。
他打上发蜡,穿上挺括的西装,对镜审视,确保自己恢复到那个舞厅里风度翩翩的形象。
然后,他出门再赴同福居。
舞厅内,刘姓女子果然在。
程鹏含笑上前:“钱备好了,这就随我去取?”
女子眼睛一亮,毫不迟疑:“现在就去。”
回到程鹏家中,最后一夜缠绵,各自心怀鬼胎。
女子想着钱货两讫,永不再见;程鹏想的,却是永恒的“告别”。
翌日上午九时许,女子方慵懒起身,对镜梳妆。
晨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精心描画的眉眼上。
她心情颇佳,哼着歌,盘算着拿到钱后的安排。
镜中映出的,是一张娇艳而充满算计的脸。
程鹏悄无声息地走近,自包中取出那支锯短了枪管的五连发猎枪,动作熟练得如同演练过千百遍。
枪口抵近女子后背,几乎没有犹豫,他扣动了扳机。
闷响之后,女子乒在妆台上,胭脂水粉滚落一地。
程鹏静静看了一会,低语道:“是你先背弃的。”
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气。
随后,他剥去她的衣物,用一根麻绳套住脖颈,将尚有余温的躯体拖出屋外,一直拖进右边邻居紧锁的院门内。
院内饿极的狼狗闻到血腥,喉咙里发出低沉兴奋的呼噜声。
程鹏将尸身朝院内一推,迅速关门落锁,隔绝了里面即将开始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
此后十日,他未曾靠近那院子一步。
十日后,程鹏才用钥匙打开那扇门。
院内景象已彻底改变:昔日佳人,唯余一副被啃噬得干干净净的骸骨,散落在地。
连头颅也已成白骨,两个空洞的眼窝朝向空。
程鹏面无表情地捡起那头骨,在手中掂拎,仿佛掂量一件物品,随即手臂一挥,将其掷过院墙,落在自家房顶瓦砾之郑
他找来铁锹,在院内角落掘坑,将余骨尽数掩埋。
最后,牵回那几条眼神已然不同的狼狗。
自此,这位刘姓女子便如朝露般消失,未在世间留下多少痕迹,卷宗中亦仅余一个模糊的姓氏。
一段始于舞厅霓虹、终于饿狗利齿的畸形关系,就此湮没。
时光流转,转眼已是1993年早春二月。
着名导演谢晋率领电影剧组抵达宁夏银川镇北堡,为筹拍新片遴选外景。
该片改编自作家张贤亮的《邢老汉与狗的故事》,暂定名《老人与狗》,主演已定下谢添与斯琴高娃。
演员就位,场景选定,唯有一关键“角色”迟迟难觅——一条符合剧情要求、足够聪明且能配合拍摄的狗。
剧组无奈,只得在当地登报,公开寻犬。
程鹏闻讯,当即牵了自家最驯良机敏的一条狼狗前去应选。
他养狗年岁颇早,在本地玩狗圈子内有名声,虽其豢养之道背后藏着骇人秘密,但于驯犬一途确有其独到之处。
谢晋导演一见那狗,见它不畏生人,指令之下反应迅捷,毛色体型亦与剧中要求相仿,当即拍板定下。
狗既入选,身为狗主的程鹏也便随组协助,剧中所需其余五六条狗,亦皆由他提供。
剧组甚至给他安排了一个无需台词、仅需驾车的龙套角色,让他得以在胶片上留下模糊侧影。
电影《老人与狗》公映后,反响不俗。
然而,鲜有人知,片中那些看似温顺通人性的狗,实则以人肉为食。
这隐秘的恐怖,当时唯有程鹏自己知晓。
直至后来案情爆发,这部影片亦受牵连,从喘出公众视野,只留下些许剧照,记录着程鹏驾车、爱犬随行的瞬间。
此番经历,却让程鹏声名鹊起。
九十年代初,电影演员光环远非今日可比,能在谢晋导演的作品中露脸,足以在圈子里赢得不少艳羡与注目。
程鹏原本不过是个游手好息舞枪弄狗的边缘人物,骤然间竟似乎踏入了另一个光鲜的维度。
赞誉与恭维环绕而来,令他颇有些飘飘然,自觉非同凡俗。
常言道,人怕出名。
名声像一种无形的饵料,自会吸引趋附者。
此番主动靠近的,是一位名叫于丽冉的女子,与程鹏同在林科所系统工作。
时年三十九岁的于丽冉,比程鹏年长七岁,有夫有子,家庭看似完整。
然而,程鹏那种不事生产、驯犬玩枪、看似洒脱不羁的生活方式,却在她眼中异化成了一种充满原始魅力的“男子气概”。
她厌烦了按部就班的日常与乏味的婚姻,将程鹏视作能带来刺激与解脱的“真正男人”,心中暗生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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