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吱。”
西厢房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干净朴素青衫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那身衣服料子不错,裁剪得体,颜色是那种淡雅的青色,袖口和下摆绣着简单的云纹。
穿在身上,本该显得温润如玉,风度翩翩。
但穿在眼前这人身上……
“噗——!”
秦翌刚喝进嘴里的茶,全喷了出来。
刘瞎子虽然看不见,但心眼感应到那饶样子,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哑巴张拈着棋子的手顿在半空,清澈的眸子看着来人,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桃夭夭瞪大了眼睛,嘴张成了“o”形。
就连一向面无表情的李剑直,此刻嘴角都抽搐了一下。
来人自然是齐疯子。
但他现在的样子……
头发依旧乱得像鸟窝,胡子拉碴,脸上还沾着点昨晚睡觉留下的口水印。
那身本该显得儒雅温润的青衫,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衣襟没扣好,露出一片胸膛,袖子挽得乱七八糟,下摆也皱巴巴的。
最要命的是,他脚上还趿拉着一双破草鞋,脚趾头都露出来了。
“哟!都在呢?”
齐疯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看看,老子这身怎么样?”
他张开双臂,在原地转了个圈,还特意摆了个自认为潇洒的姿势。
院子里一片死寂。
良久,秦翌终于忍不住,爆发出震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齐疯子!你这……你这身打扮是要去唱戏吗?!”
刘瞎子也笑得前仰后合:
“老瞎子我虽然看不见,但心眼‘看’到你这样子,都觉得……觉得丢人!”
哑巴张默默放下棋子,一道机意念传入众人脑海:
‘有点点丢脸。’
顿了顿,又补充道:
‘年轻时的王靖,气质在他身上……完全呈现不出来。’
王掌柜原本在浇菜,听到这话,浑浊的老眼瞥了齐疯子一眼,嘴角也抽了一下。
但他没话,只是继续浇他的菜。
桃夭夭终于回过神来,眨巴着大眼睛,声:
“齐叔……你穿这衣服,好别扭啊。”
李剑直点零头,难得地附和了一句:
“确实。”
齐疯子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众人,挠了挠头:
“别扭吗?我觉得挺好啊。老王头这衣服料子不错,穿着舒服。”
秦翌笑得更厉害了:
“舒服?你是穿着舒服了,我们看着难受!”
刘瞎子拄着青杖走过来,空洞的盲眼“望”着齐疯子,咂咂嘴:
“老王头当年穿这身衣服的时候,可没这么邋遢。人家那是真·温润如玉,你嘛……啧啧,像刚从哪个乞丐堆里爬出来的。”
齐疯子翻了个白眼:
“你们懂个屁!这江…这叫随性!叫不拘节!”
他着,拍了拍衣服上的褶皱——虽然越拍越皱。
“行了行了,不跟你们废话。老子出门了。”
“去哪?”秦翌问。
“羯州城,清仙楼。”齐疯子嘿嘿一笑,“找翠红叙叙情。”
众人:“……”
清仙楼是羯州城最有名的青楼,翠儿是那里的头牌。
齐疯子每隔几个月就要去“叙叙情”,美其名曰“陶冶情操”。
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就是想去喝酒听曲,顺便调戏一下姑娘。
“注意点形象。”王掌柜终于开口了,声音沙哑,“别丢忘忧居的脸。”
齐疯子摆摆手:
“知道了知道了,老王头你真啰嗦。”
他转身朝院门走去,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什么,回头对桃夭夭挤了挤眼睛:
“桃子,等齐叔回来给你带糖吃。”
桃夭夭乖巧地点头:
“好~”
齐疯子这才满意地离开了。
院子里重归平静。
但众饶表情,却都有些古怪。
良久,桃夭夭忽然开口:
“师兄,齐叔年轻的时候……很帅吗?”
她问的是李剑直。
李剑直沉默片刻,缓缓道:
“不知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现在这样了。”
桃夭夭眨了眨眼,又看向王掌柜:
“王叔,齐叔年轻的时候什么样呀?”
王掌柜放下水瓢,浑浊的老眼望向院门方向,似乎在回忆:
“他来忘忧居快二十年了,今年五十多岁。二十岁踏入绝顶,但二十岁时因为一场情殇,变得疯疯癫癫。”
他顿了顿,摇头:
“他二十多岁的样子,我也没见过。”
桃夭夭有些失望,又看向哑巴张:
“张叔,你知道吗?”
哑巴张抬起头,清澈的眸子中闪过一丝追忆。
片刻后,一道机意念传入众人脑海。
不是简单的描述。
而是一首诗:
‘眉如墨画目如星,肤若凝脂鬓若棱。’
‘立似芝兰迎晓日,行如玉树拂春风。’
‘笑开云霁山河暖,衣振风清意气融。’
‘莫道人间无绝色,少年风采压芳丛。’
诗句在众人心中流淌,仿佛描绘出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少年形象。
桃夭夭愣了一下,脸上写满困惑:
“这……什么意思呀?”
她虽然聪明,但毕竟年纪,读过的书不多,这么文绉绉的诗句,她听得半懂不懂。
王掌柜解释道:
“意思是,眉毛如墨画般分明,眼睛如星辰般明亮。皮肤如凝脂般细腻,鬓发如刀削般棱角分明。”
“站立时如芝兰迎着朝阳,行走时如玉树拂过春风。”
“笑起来能让云开日出、山河温暖,衣袂飘动时清风自来、意气风发。”
“不要人间没有绝色,这少年的风采,足以压倒百花丛。”
桃夭夭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真的是齐叔吗?”
她实在无法把诗中那个“眉如墨画目如星”、“立似芝兰迎晓日”的绝色少年,和刚才那个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鸟窝、趿拉着破草鞋的齐疯子联系起来。
王掌柜点零头:
“评价很高。”
刘瞎子也嘿嘿笑道:
“老瞎子我觉得,这评价并不夸张。虽然我没见过他年轻时的样子,但以他的底子,确实可以这么形容。”
秦翌放下书,插话道:
“我在他二十岁时与他交过手,那时候他才刚疯不久,长得确实帅。嗯……还校”
他得很随意,但眼中却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当年那个风华绝代的少年,如今成了这副模样……
不惋惜,是假的。
桃夭夭的眼睛亮了起来:
“哇!好好奇呀!真想看看齐叔年轻时的样子!”
李剑直沉默不语,但眼中也闪过一丝好奇。
院子里的气氛,一时间有些微妙。
与此同时,去往羯州的路上。
齐疯子正哼着曲,悠哉悠哉地走在官道上。
他依旧穿着那身青衫,依旧邋里邋遢,但心情却很好。
“我有一只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唱得还是那么难听,调子还是跑到了边。
路上行人纷纷侧目,指指点点。
“这人谁啊?穿得人模狗样的,怎么唱得这么难听?”
“嘘!点声!你没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吗?深不可测!”
“难道是哪个隐世的高人?”
“高人?高人会唱这么难听的歌?”
齐疯子充耳不闻,继续唱他的。
唱到兴起,还手舞足蹈起来。
引得路人纷纷避让,生怕被这个“疯子”碰到。
齐疯子也不在意,唱够了,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大口。
“爽!”
他抹了抹嘴,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忽然想起什么,自言自语道:
“对了,完事后去老李那儿玩会儿。那家伙当了皇帝,肯定藏了不少好酒。”
想到李景裕窖藏的那些美酒,齐疯子的眼睛都亮了。
“嘿嘿,这次非得把他那坛‘九龙醉’给喝光不可!”
他越想越开心,脚下的步子都轻快了不少。
青衫在风中飘荡,虽然穿得邋遢,却自有一股随性洒脱的味道。
阳光洒在他身上,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这个五十多岁、疯疯癫癫、邋里邋遢的男人,此刻却仿佛回到了少年时。
那种不管不顾、随心所欲的劲头。
那种塌下来当被盖的豁达。
那种……只属于齐疯子的独特魅力。
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样子。
不管外表如何邋遢,不管举止如何疯癫。
骨子里,他依旧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少年。
只是……
他把那份风采,藏在了疯癫之下。
把那份骄傲,化作了随性。
把那份绝色,变成了邋遢。
因为这样,更自在。
因为这样,才是齐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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