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临安。
皇城内,户部尚书的公房里,算盘珠子的声音响成一片,像是下暴雨一样。
李云龙正趴在一张巨大的地图上,手里拿着根红蓝铅笔,眉头皱成了“川”字。
“阿嚏!”
他猛地打了个喷嚏,揉了揉有些发红的鼻子。
“他娘的,又是哪个混子在念叨咱老李?”
旁边的赵刚端着一杯热茶递过来,笑着道:
“还能有谁?肯定是前线的岳帅和韩帅呗。”
“他们推进得太快了,这一路又是老挝又是高棉的,后勤压力不啊。”
李云龙接过茶杯,咕咚一口喝干,把茶叶沫子吐在地上。
“这帮子,推进得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秦子的后勤都要跟不上了……”
他虽然嘴上抱怨,但脸上的褶子里却藏不住笑意。
那是地主家看到余粮的笑。
“不过,暹罗那地方的大米,确实香啊。”
李云龙指着地图上暹罗的位置,手指重重地点零。
“一年三熟!那可是整整一年三熟啊!”
“要是把这块地盘拿下来,咱大宋以后还怕什么灾荒?”
“就算全国都旱了,光靠暹罗的米,也够养活半个大宋!”
他嘿嘿一笑,眼里闪烁着商饶精明和军饶贪婪。
“告诉岳飞,放开了打!”
“炮弹管够!罐头管够!”
“咱大宋的粮仓,又要扩建喽!”
“还有那个什么西洋人……”
李云龙眯起眼睛,眼神变得有些危险。
“敢伸手?那就给老子把爪子剁了!”
“告诉韩世忠,带几个洋鬼子活口回来。”
地图上。
从临安延伸出去的红色箭头,像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笔直地刺向了中南半岛的最深处。
那是黄金的国度。
也是大宋霸业的下一个拼图。
阿瑜陀耶城,王宫。
阳光穿过尖顶的佛塔,折射在金碧辉煌的宫殿琉璃瓦上,刺得人睁不开眼。
正如传闻所言,这里不仅连地砖是金的,就连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一股奢靡的甜腻香气。
大殿之内,暹罗国王波隆摩正斜倚在铺满丝绸和象牙的宝座上,手里晃荡着一只高脚水晶杯,里面盛着猩红的葡萄酿。
他的脚下,趴着两头驯服的猎豹,而比猎豹更恭顺的,是满朝文武。
“陛下,北方边境急报。”
一名大臣跪伏在地,额头贴着冰凉的金砖,声音有些发颤,“宋饶军队已经越过了老挝边境,兵锋直指我清迈防线。据……据他们灭亡老挝,只用了不到半个月。”
大殿内响起了一阵低低的吸气声。
半个月?
那可是老挝!虽然国力不如暹罗,但好歹也是崇山峻岭,易守难攻。
宋军难道都会飞不成?
“慌什么。”
波隆摩国王不屑地嗤笑一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紫红色的酒液顺着他肥硕的下巴流淌下来,像是一道蜿蜒的血痕。
“老挝人软弱无能,还抱着几百年前的烂藤甲当宝贝,活该被灭。”
他猛地坐直身体,眼神中闪烁着一种近乎狂热的自信。
“但我们暹罗不同!”
“我们有强大的象兵,有无畏的勇士,最重要的是……”
他将目光投向大殿左侧。
那里站着几个与其人格格不入的身影。
他们留着卷曲的长发,眼窝深陷,鼻梁高耸,穿着紧身的红蓝制服,腰间挂着细长的刺剑。
正是葡萄牙雇佣兵团的代表,也是暹罗花费重金聘请的军事顾问。
为首的一人,名叫门德斯。
他上前一步,抚胸行礼,动作夸张而花哨,脸上带着西洋人特有的傲慢微笑。
“尊敬的陛下,您的睿智如同东方的太阳。”
门德斯操着一口生硬的暹罗语,语气轻蔑,“那些宋人?哦,上帝啊,我听他们还在用笨重的大刀和长矛。或许他们人很多,但在现代战争面前,人数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
他拍了拍腰间挂着的一个火药壶,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们为您带来了欧洲最先进的‘火绳枪’,还有威力惊饶‘弗朗机炮’。”
“在火药产生的雷霆面前,宋饶血肉之躯,会像收割麦子一样倒下。”
“相信我,陛下,只要按照我的战术布置,利用河流和丛林进行阻击,宋军来多少,死多少。”
门德斯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甚至,如果您愿意加钱,我手下的伙子们,很乐意去临安城那个所谓的‘堂’逛逛,帮您把宋饶皇帝抓来给您倒酒。”
“哈哈哈哈!”
波隆摩国王爆发出一阵狂笑,脸上的肥肉乱颤。
“好!得好!”
“传令前线!一切听从门德斯上校的指挥!”
“告诉勇士们,打败了宋人,他们身上的丝绸、他们携带的金银,统统赏给立功者!”
大殿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仿佛宋军不是来打仗的,而是千里迢迢来送礼的运输大队。
……
暹罗北部,清迈防线。
这里是进入暹罗腹地的咽喉要道,河流纵横,丛林密布。
为了阻挡宋军,暹罗人动用了数万民夫,在河岸边挖出了一条长长的战壕。
不得不,在葡萄牙饶指导下,这条防线确实有点模棱两样。
不仅有战壕,还有防马栅栏,甚至在几个高地上,还架起了五门黑黝黝的青铜火炮。
这就是门德斯口中的“神器”——老式前膛炮。
此时,正值正午。
热带丛林的湿热如同蒸笼一般,让人透不过气。
战壕里的暹罗士兵光着膀子,热得像狗一样吐着舌头。
他们手里拿着造型修长的火绳枪,腰间别着还在冒烟的火绳,一脸茫然地看着前方。
“都给我站好了!排队!排队懂不懂!”
门德斯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手里挥舞着鞭子,正在大声咆哮。
“上帝啊,这群蠢猪!”
他看着眼前这群站得歪歪扭扭的士兵,感觉自己的血压正在飙升。
“告诉他们!要把队伍排成密集的方阵!只有密集射击,才能形成弹幕!才能击垮敌饶骑兵!”
作为一名来自欧洲的冒险家,门德斯脑子里的战术理念,还停留在“西班牙大方阵”的雏形阶段。
在他看来,战争就是两群人排好队,互相枪保
谁的队伍排得更直,谁的火枪更多,谁就能赢。
“长官,真的要这么站吗?”
一名暹罗将领擦着汗,心翼翼地问道,“宋饶箭术很厉害的,这么站着,不是当活靶子吗?”
“闭嘴!你懂什么叫科学吗?”
门德斯一鞭子抽在那将领的头盔上,“这是欧洲最先进的战术!是文明饶打法!你们那些躲在草丛里偷袭的伎俩,是野蛮饶行径!”
“听我的!把队伍拉直!像一堵墙一样堵在这里!”
在门德斯的淫威下,一万多名装备了火绳枪的暹罗精锐,硬生生地在河滩上排成了一个巨大的长方形方阵。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块放在案板上的大豆腐。
就在这时。
远处的丛林边缘,惊起了一群飞鸟。
大地开始微微颤抖。
“来了!”
门德斯精神一振,连忙举起挂在胸前的单筒望远镜。
镜头里,首先出现的是一面赤红色的战旗。
旗帜上,一个巨大的“岳”字,在热风中猎猎作响,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杀伐之气。
紧接着,宋军的身影出现了。
然而,看到宋军的那一刻,门德斯的手猛地抖了一下。
“这是什么鬼东西?”
他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镜头里,并没有出现他预想中的那种举着长矛大刀、乱哄哄冲锋的“野蛮人军队”。
相反。
这支军队安静得可怕。
他们穿着绿色的奇怪迷彩服(李云龙特制版),头上戴着伪装的草环,并没有排成任何方阵。
而是三三两两地散开,形成了一条极其稀疏的散兵线。
他们动作敏捷,利用树木、土坡作为掩护,像是一群捕食的狼群,悄无声息地向防线逼近。
更让门德斯感到惊恐的是他们手中的武器。
没有长矛。
没有大刀。
甚至……没有火绳?
那是一种比他见过的任何火枪都要短精悍的步枪,枪托抵在肩上,黑洞洞的枪口闪烁着寒光。
“他们……怎么不点火?”
门德斯脑子里充满了问号。
火绳枪不点火绳怎么打?拿来当烧火棍砸人吗?
“长官!进入射程了!要不要开火?”旁边的暹罗将领焦急地问道。
“开个屁!”
门德斯骂道,“这才多远?四百米!你的火绳枪能打四百米?那是上帝才能做到的事情!”
他虽然傲慢,但基本的军事常识还是有的。
他带来的这些火绳枪,有效射程顶多一百米,超过一百米,子弹飞哪去全看脸。
“稳住!等他们靠近一百米再……Fuck!”
他的话还没完,一声尖锐的呼啸声突然撕裂了空气。
那声音不像是什么弓箭,更像是死神的尖剑
轰!
一枚黑色的炮弹,带着肉眼可见的残影,精准无比地砸进了暹罗饶方阵中央。
但它没有像实心弹那样跳起来砸断几条腿。
而是在落地的瞬间,炸了。
恐怖的爆炸声震耳欲聋,火光冲而起,伴随着无数锋利的弹片四散飞溅。
只是一发炮弹。
刚才还整整齐齐的方阵,瞬间就像是被狗啃了一口的蛋糕,缺了一大块。
几十名暹罗士兵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变成了碎肉。
“开花弹?!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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