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上午,槐花领着个年轻人进陵。
这人看着也就三十出头,白衬衫扎在灰裤子里,头发剪得整整齐齐。
许大茂心里直犯嘀咕:
嘴上没毛,办事能牢靠吗?
可眼下火烧眉毛,也顾不得挑三拣四了。
许大茂赶紧把那堆东西——报纸、收据复印件、空饼干袋子摊在柜台上。
张维一样一样拿起来看,看得非常仔细。
他把那空饼干袋翻过来,对着光看了好一会儿包装背面,连那篇报纸文章也没放过。
好一会儿,张维放下东西。
“许叔,秦姨,对方抓的这个点,是食品标签上缺了‘分装商’信息。”
“相关国家标准里,确实有这个要求。”
张维话锋一转。
“但是,这不等于他啥就是啥,更不等于就要十倍赔偿、要封店......”
“哦?”
许大茂眼睛一亮,身子往前探了探。
“首先,他要赔十倍,这是吓唬您。”
张维语气肯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确实有惩罚性赔偿,但那针对的是‘欺诈行为’,而且一般是双倍。”
“食品领域有十倍赔偿的规定,那是针对特别严重的情况——比如明知是不合格食品还卖,或者吃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就一个标签缺项,没吃坏人、没造成后果,远远够不上十倍赔偿...他这是利用您不了解规定,故意把话重,给您施加心理压力。”
许大茂火“噌”地上来,一巴掌拍在柜台上:
“这孙子!我就他怎么张嘴就是三千多,敢情是唬我呢?!”
秦淮茹赶紧拽他袖子。
“其次,封店更是胡扯。”
“工商部门处理这种事,是有程序、有尺度的...像这种标签瑕疵,没有实际食品安全问题,商家如果态度好、主动改正,大多数情况下是责令整改、下架问题商品。”
“罚款都少见,更别封店了。”
几句话后,许大茂长出一口气,抹了把脑门上的汗。
“那张律师,咱们现在该咋办?总不能认了他这讹诈吧?”
“当然不能认。”
张维打开笔记本。
“我建议,咱们分两步走。”
“第一步,您得给他一个正式回应...对于标签不规范的地方,您郑重表示歉意,愿意依法处理。”
“但是,对他提出的十倍赔偿和所谓封店威胁,明确表示无法接受,指出其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他抬头看着许大茂。
“同时,可以给他一个解决方案,比如同意退货退款,并补偿他五十或者一百块钱。”
许大茂连连点头。
“好好好,这个好,这个好。”
“第二步,咱们自己得行动起来。”
张维合上笔记本。
“马上把店里同样包装、同一批次的饼干全部下架,这个叫主动整改。”
“然后,立刻做个简单的‘自查记录’,把各种商品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这些,简单记下来。”
“最关键的一步,您得主动去趟工商所。”
“主动去?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许大茂一愣。
“恰恰相反,这叫先发制人。”
张维点头。
“去了也别慌,就有顾客反映咱们某个商品标签有点问题,咱们非常重视,正在自查整改...您是去‘明情况、接受指导’的,不是去‘认罪’的。”
“这么一来,工商对您的第一印象就很好,觉得您是老实做生意、愿意守规矩的...就算那个李明真去举报,工商处理措施会更倾向于教育、整改,而不是重罚。”
许大茂听得出神。
这套路听着新鲜,可细细一想,跟“先下手为强”、“抢占先机”的招数,本质上是一个道理。
“那他要还死咬着不放,非要告我呢?”
“那就比拼耐心和成本。”
张维分析道:
“他向工商举报,咱们有主动明和整改的证据,工商大概率从轻处理。”
“他要是去法院告,首先诉讼费他得先垫,这官司一打就是几个月,还得请律师、跑法院...就为了三千多块钱,打一场输赢不定、耗时耗力的官司,您他划算吗?”
“我判断,他一看咱们反应这么快,自己就会降低要求,愿意和解。”
最后,张维给许大茂算了笔账:
“许叔您算算,按他的方案,赔三千二,加上生意受影响,损失起码奔着五千去了。”
“按咱们这法子,您最后可能赔个一两百块钱,这事儿就平了,哪个划算?”
这笔账清清楚楚。
许大茂一巴掌拍在大腿上:
“干!张律师,就按你的办!”
当下午,张维就把《情况明与协商函》起草好:
先是承认标签有不规范之处,向李明表示歉意,并明已经下架整改;
然后明确指出对方提出的十倍赔偿、封店威胁于法无据;
最后提出解决方案——退货退款,并补偿一百元作为歉意。
第二一早,许大茂去了工商所,把那摞材料递上去——自查本、进货单、下架饼干的照片、那封给李明的函件副本。
“是我们工作不细,给领导添麻烦了...我们以后一定注意学习,把好进货关。”
工商所所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他翻了翻自查本,又看了看照片。
“标签问题确实要注意,现在这类投诉不少,你们干这行的,得多学习新规定。”
“是是是,一定学习,一定学习。”
许大茂连连点头。
“行了,情况我们知道了,你们先回去吧。”
第二下午,李明电话打过来了:
“许老板,退货退款加一百块钱赔偿?你打发要饭的呢...我这就去工商局举报你!”
半个月后,工商所处理意见下来了,上面写着——
经查,你单位销售的某品牌香酥饼干,存在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问题。
现责令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加强进货查验制度。
限十五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所。
......
没有罚款。
没有任何关于“封店”的字眼。
许大茂把那张薄纸看了三遍,这才抬起头,冲着所长连连道谢。
回到超市,他第一时间给张维打去电话。
“张律师,全让你料着了...没罚款!就下架整改!”
电话那头,张维笑了笑:
“那就好,接下来就是等李明那边的动静,他应该还会联系您。”
果然不出所料,没过两,李明的电话又来了。
这回他不再提十倍赔偿,只“事情搞成这样,总得给点合理补偿吧”。
几个来回下来,双方最终以“退还全部货款三百二十元,再补偿一百元损失”达成和解。
看着李明背影消失在胡同口,许大茂忽然想:
这个人下回还会去哪儿呢?
是东城还是西城?
是找卖部还是盯上哪个超市?
次日,许大茂在饭店里摆了一桌,请张维吃饭。
“张律师,这回我明白了,有些钱是该花。”
他放下杯子,抹了抹嘴。
“我想请你当我们超市的‘法律顾问’,费用咱们按年算,你开个价。”
张维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对他这样的年轻律师来,大企业的法律顾问轮不上,能接些街边店、个体工商户的活,也是个稳定的业务来源。
更重要的是,他看得出来,许大茂这人是真长了记性,往后合作起来,应该不会太麻烦。
从那以后,许大茂依然会为了三毛五毛,跟供货商磨半嘴皮子,依然相信多个朋友多条路。
但在遇到白纸黑字的合同纠纷时,他会下意识多留个心眼:
“张律师,有个事,你帮我琢磨琢磨……”
许大茂“请律师搞定职业打假人,最后只赔零钱”的故事,在相熟的几个店主圈子里传开了。
起初有人笑话他:
“许大茂这是钱多烧的,芝麻大点事还请律师,题大做。”
也有人:
“他就是胆,那点事自己扛扛就过去了,花那冤枉钱......”
可没过多久,东边老王的干货店,被人索赔五千;
西边赵的文具店,因为卖了几支“三无”圆珠笔,被盯上了。
这俩人急得团团转,四处打听有什么门路,找谁帮忙。
有人给他们指了条道:
“你去找许大茂啊,他不是有个律师吗?”
老王拎着两瓶酒,站在超市门口,半不好意思开口。
听他把事完后,许大茂翻出张维的名片。
“这是张律师电话,你就是我介绍的。”
“费用你自己跟他谈,但有一点...他让你干啥你干啥,别半道上自己瞎做主。”
老王接过名片,千恩万谢地走了。
许大茂站在柜台后面,看着老王的背影,忽然想起几个月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也是这么六神无主,觉得要塌了。
时代的大潮,裹挟着每一个人。
许大茂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被动掌握另一种生存规则——法律。
法律这东西,不讲江湖义气,也不讲人情面子。
它一贯冷冰冰的,程序繁琐,有时候还挺折腾人。
但对想过安稳日子、想守住家业的老百姓来,多一层法律盔甲,心里也能踏实很多。
那晚上打烊后,许大茂一个人坐在柜台边,把抽屉里那些新添的文件翻了翻。
许大茂站起身,把店门虚掩上。
明太阳照常升起——货还得进,账还得算,还会有新的麻烦、新的问题。
但他不那么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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