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黎木是不愿意将伊莱娜给放出去的。
毕竟,她也算见识过自家部落真实情况的存在了。
但,一味地留着她也不是个好事。
在编的“灭绝队”,如果真人太久不回去报道,哪怕你信件回复的再勤快也无用,灭绝总队那边肯定会派人沿踪迹寻找的。
到时候发现树洞驻地,甚至顺藤摸瓜,潜行到自家部落本部里来都不是没可能。
而且,部落现在保密部门也逐渐成熟。
地表虽然东西不少,可关键的东西异族就很难接触,甚至了解到了。
反正部落已经逐渐出现在诸多异族的视野中了,也就可以适当的放开一些。
所以,当伊莱娜提出要离开部落,前往参与哥布林王庭围剿这种大项目的时候,黎木并未表露出任何阻拦。
相反。
黎木甚至会按照派人跟随伊莱娜。
保护其安全的同时,也是试着接触别的兽人,开发搜集些外界信息。
还有一件事。
在伊莱娜告别之前,黎木也尝试向伊莱娜询问一些有关“特斯拉异族”的事情。
可惜,并没能获得任何有用的相关信息。
只是听她的口吻,似乎并不需要黎木太担心,这种事情,她归队后也会申请调查的。
蟠龙大溪林区与魔素林区接壤线还是很长的,这种异常的存在的消息,兽人也同样会重视,必要时圣国会派遣军队进行镇压,就像当初的白纹王庭一样。
虽然黎木并不觉得兽人会像自己这么重视,但有外界势力会加入进来,却总是让人稍些安心的。
......
刺季一月上旬。
光线愈发刺眼,环境逐渐开始变化。
有皮肤本身就敏感的族人开始出现不适症状,例如身上携带类白化病、隐性狼疮病之类的缺陷病的族人,反应更加明显。
这些族人,以前差不多的季节,大多住在洞穴、树洞里,所以这些问题还显现不出来。
可现在。
随着部落的大发展,一个个的都住到霖表。
房子质量差的,或者从事重体力劳动的,问题就出现了。
老萨萨作为类似问题的第一道处理线,要为黎木拦下大部分杂事。
现如今,出现类似病症的族人并不多,而且黎木又在忙更重要的几件事,老萨萨更不能随意放任这种事情被呈递上去了。
黎木这种关键时期,分心处理一件事情,就有可能导致核心工作延期甚至崩溃,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
老萨萨明白,这是部落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他必须尽快解决。
他知道,自己哪怕延寿许久。
但终究年纪大了,恐怕并不能伴随黎木走到最后。
如今精饶这副景象,他实在是太...连带着期盼也越来越高。
作为部落“老祖宗”一样的存在,所谓隔代亲隔代亲,他对部落的心情,就像是对自己的孙子一样。
他想,在自己真的干不动之前,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出来。
于是,老萨萨越来越少的露脸。
能在自己这边解决的事情,基本不会往黎木那边跑。
这次的事情也是如此。
他召集了部落里的年龄较大的智者们和医师,共同商议对策。
智者们提出,可以用特殊的植物纤维编织成遮阳布,为那些敏感的族人遮挡阳光。
医师们则建议,调配一些草药膏,帮助族人缓解皮肤不适。
可老萨萨却觉得这些办法不可校
遮光服饰的确有用,可终究只是一件薄薄的衣服。
拉尔光流层的穿透性远比地球上的太阳强多了,除非是穿着一堵厚厚的墙,否则怎么弄都不会有太明显的效果。
至于药膏。
部落目前对皮肤疾病涉猎太少,先不短时间能不能研究出来。
就现在白胡子攻坚的那几个大课题,就不可能有多少精英人员能参与项目。
而且,就算捣鼓出来,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就像前世,涂再好的防晒霜,在工地上晒一段时间也照样变黑。
更何况这才第一个月,后面几个月得多折磨人?
这些有疾病的族人,如果疾病一直在,再怎么防晒、缓和也终究起不了大用。
“怕是啊,目前也只能给相关人群一定关怀,将他们的工作换到地下洞穴去了...”
无名老人有些叹息的道。
他自从步入二集后,凭借着有关“真气理论”的贡献,一路做到了功法部门高层。
如今开联合会议,功法作为部落如今的一种“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自然也会派人前来。
可惜。
这种事情,怕是也只有擅长《传世医法典》的白胡子那一群人,才能找到有效功法手段了。
自己这边,也只能提供“退一步”的解决方案了。
老萨萨看着无名老人这边也没能提供什么“奇瞻,心里也是了然。
这事情,级别不够,却又非常棘手。
若是放到马尔提雅这种国家,谁会管你这少数群体,自己不适应环境早早淘汰了好,别污染自家奴隶的基因才是重点。
部落会管这种事情,完全就是黎木慢慢构造的管理框架,为了“道德”,为了“凝聚力”,为了“可能性”。
有些行为看似“高效”,看似“聪明”,其实本质只是在“趋利避害”,在“逃避”。
人性如此,总会选择“收益比”最高的路。
电子如此,总会选择低电阻的通路前进,选择更高“比例”的能量表达。
引力如此,总会贪婪地吸引一切,质量越大,就越迫牵
这是人类的认识的规律,也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遵从。
可这世界,真的百分百如你所看、所涪所验证的那般?
整个人类看似有唯心、唯物之分,可实际上,只是一个“我思故我在“套在另一个“我思故我在”之上。
层层剖析之下。
不过是,是大的“我思”,还是的“我思”。
又或者,是上层规律,还是下层规律。
但目前,至少以人类的角度看来。
越是上层的规律,越是成长出“芽尖儿”,对人类的促进越大。
虽然下层的“趋利避害”的确也符合逻辑。
但更高层的“趋利避害”带来的远瞻利益,同样符合逻辑,且能带来更多财富。
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会让部落成长,会让人员成长,也会保留一部分特殊的基因,基因丰富,人才会丰富,可能性才会丰富。
优胜劣汰是规律,但保护同族弱者,保护基因的可能性,又何尝不是一种欲望,一种需求,一种规律?
这便是群居动物,他们会让“丛林法则”,不再那么的“丛林”,转而变得更加“社会”。
无论“丛林法则”,还是“社会法则”,都遵循着“人类认识的自然法则”。
孰优孰劣?
或许在自然面前没什么区别。
可比起那些一直宣扬丛林法则,企图让群居智慧的逻辑倒退回野蛮版的弱肉强食,或是故步自封的。
以黎木的角度来看,作为从“丛林法则”上长出来的“社会新芽”,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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