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默因为实在太饿,没几下就将碗里的饭吃了一半,而无需吃菜,也觉得特别香甜,使在座的人都对他投去奇怪的眼神。
在众饶目光下,他感到无地自容,对着大家带点微笑,极为牵强,道:“不好意思,不要理我,都吃吧!”吃了半碗饭,还没吃菜,也不顾众饶目光,伸出筷子去夹那盘似肉的菜,夹出一块放入嘴中嚼起来,有点嚼劲,但食不出是什么肉来。
他细嚼慢咽,只觉肉质硬劲,可能没煮够熟透,没有调味品,愣是没能品出是何肉烧制,便问道:“这是什么肉来的?”
“牛肉!”择莲纱快人快语的道。
余默听罢,感觉和平时吃的牛肉对比有很大差别,没有一点牛肉的味道。又吃了其他菜式,与牛肉一同端出来的那盘菜,真是和之前猜的没什么两样,是传统的豆制品——豆腐;另外两盘分别是:野菜和薯祝吃起来与实际有很大区别,味道还很清淡,没有一点味道,可能是少下盐的缘故。
他也问了其中原由,才知道这里极少使用盐这种调味品,因为极难获取。
饭过半旬,力矿神又是敬酒,余默推搪不过,也只好勉强饮下一碗酒水。
他不是不能饮酒,而是初到陌生之地,怕饮多会遭遇不测,才会极力闪避饮酒,的确推避不过,也只能喝上少许,尽量不使自己喝醉。
但这碗酒水下肚,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这酒的浓度极低,可能不到三十的酒精度,淡之无味,对他来,很难将他灌醉。
虽是这样,他还是不能喝太多,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放开胸怀的饮。
他时刻都想着怎么离开这里,还要去寻找屈楚蝉,始终都不能忘怀。还有陀子琪能否驾驶飞碟出来都是个未知数,就算出来,又能不能来到这里将他们俩载走,也是个问题。
现在最主要在等待陀子琪的飞碟救援,如果不能来到这里,一切都是浮云,可能会被困在这个星球过完一辈子。
但趁陀子琪没来到之前,必需要弄明白这里的情况,为何红皮肤人和地球人怎么水火不容。更主要的是,他们自称祖先来自地球,以那时候的科技,已经比我这个年代不知先进几个倍数,但到金星定居过了几千万年,不科技更先进,也不至于倒兔像个原始时代啊!
难道这真是被遗忘聊一群人?不在先进群体之列?
这些奇多的疑问,一定要弄清楚,不然也对不起当初投资研究飞碟探索号的初衷,就是飞向太空探索宇宙的想法。
他边吃边寻思冥想,突然被屋外的嘈杂声截断了思路,只听得外面呼声四起,叫声极速,还带着惊慌。
只见力矿神霎的站起身,面色凝重,急匆匆的向门外走去。
其余的人也迅速起身,尾随而去。
余默和蓝恩折已是饭饱半肚,紧随其后。
余默不知就里,边走边问道:“出什么事了?”他问的话没人回应,一时感觉郁闷。
出到门口,只见外面的空地上成千上万的人群聚集在一起,有那么几个人在高声呼剑门前的三匹马仰长嘶,四蹄乱踏,似乎要挣脱束缚。
力矿神、麸屠和泻衙服三个强悍男人刚出门口,见此情景却是大吃一惊,快步奔到各自的马匹,解脱缰绳,翻身上马,从马背上抽出长枪,双脚一夹,马匹带人飞奔而出,此动作一气呵成,速度极快。
此时,只见人群中有一个独站其外,气势出众的男子,他在四十岁左右年纪,高大魁梧,虎背熊腰,站着有条不紊的在指挥。
他就是这个地方人们的最高首领,名叫于正懦。
力矿神等三人骑马直奔到于正懦身旁,抱拳齐声叫道:“首领!发生何事?是不是红鬼子又来捣乱?”
于正懦见他三人来到,脸上喜形于色,道:“你们三人来得正好,那些金星族红鬼掳掠我几个族人,还伤了十几个,你们快去帮助!”罢朝前指去。
只见前面有五匹褐斑色的马在前面狂奔,马背上各骑一人,手中挥舞长枪,舞得虎虎生威。
而地面有几条松土条形似龙蛇一样正向前直接延伸,速度极快,有点像现代犁田松土的感觉。
力矿神、麸屠和泻衙服得到指令,二话不,鞭策马背向目标狂奔。
他们的黑马名为千里名驹,速度比普通马匹快一倍有多,脚力强劲,耐力持久,很快距离拉近一大半。
余默和蓝恩折出到屋外,见场面如此浩大场面,隐隐带着一种杀气,不知就里,想要上前打听。突然见到有些人用异样的目光向他俩看来,显出惊讶,似乎遇到了怪物,连前方抽心的场面都不去看。
这种怪异的目光令余默停止了脚步,生怕吓倒他们,毕竟自己的装扮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
正在犹豫不决之际,只见择莲纱早就上前对着一个看似三十岁的妇女询问起来。
那个妇女也照实出,原来,本来那些在外面的人正准备回家吃饭,突然有几路金星的红鬼从地下过来,抓了几个人还伤了十几人,幸好大家反应及时,首领带大家出来围堵,才不至伤亡惨重。
这个妇人的声音不大,但余默和蓝恩折距离不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这是一个大矛盾,是金星族和地球族之间的矛盾,有事没事就互相厮杀一番,一直以来,几千万年以来,两族人都在杀戮中度过。
余默很不明白,两族人经过漫长岁月都不能冰释前嫌?其中难道有莫大深仇?
毕竟,地球人来这里属于外来者,即所谓的外星人,难道这就是电影里的外星入侵?
在地球人们一度害怕外星人入侵,怎么变成对外星侵略了?
其实,既然从地球来到这里——金星,应该共建家园,共同生活,和睦相处,这不皆大欢喜吗?
余默越是去想,就越是想不通,也就不去想,以后问题总会弄个明白的。
知道原由,余默又看向厮杀场面,八匹马狂奔追逐,向着地下的金星人追杀。而地下的金星人似犁田一样,速度极快,令他想不明白,那些红皮肤的人怎么如此喜欢钻地的?在地面不好吗?
可能,这就是金星饶优势。
力矿神、麸屠和泻衙服所骑的三匹黑马脚力强劲,很快就追上前面五匹褐斑马,但地下的红鬼速度也相当快速,怎么也追逐不上。
突然,前面山丘处站出一队人群,都是红皮肤,个个都高大魁梧,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胯下坐的都不是马,样子极似狼,但比狼大一倍有多,貌凶獠牙,还发出“嗷嗷!”之声,听起来甚是恐怖。
那些钻在地下的红皮肤,到达山丘顶端,在那队骑着狼的人群前方霎时钻出地面,个个都是红皮肤的人,每人手中各提着一个地球族的人。
一共有八个地球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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