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深秋,长安城笼罩在一片澄澈而微寒的空气里。丹枫与黄菊点缀着宫苑坊市,但比自然秋色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场席卷朝野、牵动下人心的激烈大议——关于新田制核心法案《均田令》的最终定稿与颁布。
自七月末黄巢定下田制基本原则,以杜谦总领、陆贽执笔、李延等人提供实务参考的起草班子,便在皇城一隅僻静的“制策院”内,闭门谢客,日夜不休地推敲律条。草案每成一稿,必先在核心重臣及相关部门主官中范围传阅评议,争论之激烈,言辞之尖锐,远超之前官制改革。
核心争议,首先便聚焦在“授田”与“限田”的具体标准上。
户部根据初步掌握的关中部分州县旧册残卷及战乱后人口估算,提出一个方案:丁男(十八至六十岁)每人授露田(种粮之田)四十亩,桑田(或麻田)二十亩;妇人减半;奴婢、耕牛是否授田,如何授,争议极大。官员则按品级授予“职分田”作为俸禄补充,离任需归还。同时,规定每户占田总额上限,例如一品官不得超过百顷(一万亩),庶民富户不得超过若干亩,试图以此抑制兼并。
此议一出,立刻遭到强烈质疑。林风代表军方首先发难:“将士们提着脑袋打下的江山,分田时倒和普通百姓一般标准?寒了将士的心!且战阵之上,缴获牛羊马匹无数,若耕牛不授田,谁还愿悉心照料缴获牲畜?都宰了吃肉算了!”
一些出身地方豪族或与前朝利益有染的官员,则对“限田”额度过低表示不满,或委婉表示“恐伤及勤勉积善之家”,或直接质疑数据的准确性:“关中经此大乱,户口锐减,荒地无数,此时限田,是否操之过急?当务之急是垦荒增产,而非画地为牢。”
陆贽则从经义和历代实践角度提出疑虑:“《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然井田之制,终不可复。北魏至唐,均田令名存实亡,盖因人口滋生、土地有限、官吏舞弊。今若重定数额,需虑及地域肥瘠之差、人口增减之变、更需防胥吏借授田、限田之名,行盘剥勒索之实。法愈密,弊愈生。”
李延根据基层见闻补充道:“陆公所言极是。学生调查所见,民间土地占有情状千差万别。有关中沃野,亦有山塬薄地,四十亩露田在丰腴处足可温饱,在贫瘠处或难糊口。更赢永业田’(祖传私田)与‘口分田’(均田所授)混杂,百姓最怕清丈时被强行割裂,或好田被划为口分,瘠地被算作永业。此外,如何界定‘户’?兄弟分家、招赘养老、户绝继承,情形复杂,一刀切之标准,恐难适应。”
争论焦点还包括土地是否可以买卖。黄巢提出的原则是“抑制兼并”,但完全禁止买卖显然不现实,也不利于土地资源流转。草案几经修改,拟规定:永业田(私有土地)在特定条件下(如迁往宽乡、家贫葬亲、供军需等)经官府核准可卖,但买地者总额不得超过其应占限额;口分田(所授公田)原则上不准买卖,但可在官府监督下佃租,租额有上限。身死无力营葬或流徙者,所授田由官府收回另行分配。
对于最棘手的清丈田亩与产权确认,草案设立了繁琐但力求严密的程序:由朝廷统一培训、派遣“度田使”至各州,与地方官吏、乡里“三老”(德高望重者)组成清丈组;采用统一弓尺,绘制“方田图”(地块形状、四至);清丈结果必须“三榜定案”——初榜公示,许民申诉;复核后再榜;最终定案造册,一式三份,州县、户部、农户各执一凭。严惩清丈舞弊、隐匿田产、阻挠丈量者,奖励检举。
每一款条文,都经过反复拉锯。杜谦居中调和,常常是白激烈辩论,夜里与陆贽、李延等人挑灯修改,力求在理想与现实、效率与公平、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找到微妙的平衡点。草案先后七易其稿,每次呈送黄巢御览,都会带回新的批注和疑问。
九月初十,一份相对成熟的《均田令》草案终于摆在了宣政殿的御案上,准备在当日的常朝上进行最后一次大规模朝议,以定去留。
朝会之上,杜谦概要介绍了草案核心内容。话音刚落,殿中便如沸水般炸开。
支持者慷慨陈词,认为此令“深恤民瘼,抑制豪强,开万世太平之基”;反对者或婉转或激烈,指摘其“不察实情,窒碍难行,恐激生变乱”。双方引经据典,各执一词,甚至有缺廷激辩至面红耳赤。
黄巢高踞御座,静听各方言论,面沉如水。直到争论声稍歇,他才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压住令中所有的嘈杂:
“诸卿所言,朕已悉知。有言此令过于严苛,恐伤民力;有言此令过于宽纵,难抑兼并。有虑清丈扰民,有忧授田不公。其心可鉴,皆为国事。”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群臣:“然朕问诸卿:今日关中,乃至大齐治下,百姓最苦者何?非兵戈之险,非盗贼之患,乃无地可耕,有田难保,赋役不均,豪强侵凌!《劝农桑诏》已下,若无明晰田制保障,流民何以得田?垦荒者何以安心?赋税何以均平?长此以往,民怨复积,国本动摇,我等今日在此争论之官爵权位,又将何所依附?”
殿中一片寂静。
“《均田令》之要,不在复古,而在‘均平’二字。”黄巢继续道,“均平非谓人人田亩绝对相等,而是予无地者以希望,予少地者以保障,予耕者以安心,予兼并者以限制。此令草案,或有未尽善之处,然其方向,不可移易!”
他拿起御案上的草案:“此令之施行,朕亦知千难万险。吏治不清,则良法成弊政;执行不公,则善政生怨言。故朕意已决:此令须颁,但需以周密之策,稳步推校”
他宣布了几项关键决定:
“第一,此令冠以《均田令》之名,颁布下,昭示大齐以‘均平’立国之志。然具体施行,分步进校首批试点,限于京畿三辅及关中核心十余州。待取得经验,完善细则后,再酌情推广他处。”
“第二,即刻成立‘均田清丈使司’,由杜谦兼领,户部、工部、都察院协同。精选干员,严格培训,制定详尽之《清丈条例》与《授田细则》。试点州县之清丈,由朝廷直接派遣使团主持,地方协理,以确保公正。”
“第三,授田标准,可依地域肥瘠,略作浮动。军功授田,单列章程,另行优抚,不与民争利,亦不损将士报国之心。限田之额,可依官品民户,暂定一个较宽范围,待清丈完成、情况明晰后,再行细化调整。”
“第四,清丈期间,设立‘申诉直道’,百姓对清丈结果或官吏行为不满,可越级直至向‘均田清丈使司’或都察院申诉。凡查实舞弊、勒索者,立斩不赦;诬告者,反坐。”
“第五,颁布《均田令》之同时,颁卸垦荒奖励令》,鼓励百姓开垦生荒,所垦之地,经核实,前五年免租,后可优先转为永业或口分田。此令与《均田令》相辅相成,重在‘增田’与‘均田’并举。”
一条条决定,既坚持了根本原则,又考虑了现实困难,给出了相对务实的推行路径。殿中反对的声音虽然并未完全消失,但气势已大为减弱。
“法令之生命,在于执校”黄巢最后肃然道,“《均田令》乃大齐国策之基石,亦是检验我朝官吏能否上体心、下恤民情之试金石。望诸卿抛却门户私见,以下苍生为念,同心协力,将此令推行下去,务求实效,勿负朕望,勿负万民之望!”
“臣等领旨!必当竭尽全力,推行均田,安定黎庶!”以杜谦为首,大部分官员躬身应诺。即便仍有疑虑者,此刻也不敢公开反对。
九月中,《大齐开平均田令》连同《垦荒奖励令》,在经过最后文字润色和格式审定后,正式用印,颁布下。诏书以浅近文言写成,除具体律条外,还附有一篇由陆贽主笔、黄巢亲自修改的《告下臣民书》,阐述均田之意义,呼吁各安生业,共期太平。
告示迅速张贴于各州县城门。当识字的书生或衙役向聚集的百姓宣读“丁男授田四十亩”、“垦荒五年免租”、“严禁欺隐占夺”等条款时,人群中的反应先是难以置信的寂静,随后爆发出巨大的、混杂着狂喜、期待、疑虑与泪水的声浪。无数双长满老茧的手,颤抖地抚摸着告示上那些决定他们命阅文字。
而在长安的深宅大院、关中的庄园别墅里,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计算与谋略,也正在紧张地进校风,已然起于青萍之末。《均田令》这艘承载着希望与矛盾的大船,即将驶入现实政治的惊涛骇浪之郑其航程是顺利抵达彼岸,还是中途触礁,无人能提前预知。但变革的帷幕,已然拉开。
喜欢穿越黄巢:重塑唐末乾坤请大家收藏:(m.86xiaoshuo.com)穿越黄巢:重塑唐末乾坤86小说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