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晚风带着燥热,崔珍珠靠着墙,点燃了一支烟。
烟卷是县城里最常见的 “红塔山”,她夹在指间,熟练地猛嘬了一口,烟雾从嘴角缓缓吐出,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开,遮住了她眼底的疲惫。
这是她在歌厅工作的第六个月。
从寒冬到初夏,她身上的变化,自己都未曾察觉 —— 只有在偶尔路过街边的玻璃窗,瞥见自己的影子时,才会恍惚觉得,那个穿着红色工作服、烫着卷发、指尖夹烟的女人,陌生得不像自己。
歌厅的 “规矩”,是她入职没多久就摸清的。
经理在员工例会上得很明白:“来咱们这儿的客人,图的就是个舒心快活。不管是服务员还是陪唱,都得把自己收拾得‘赏心悦目’,让客人高高兴兴来,痛痛快快走。这不仅是为了生意,也是为了你们自己 —— 客人看得顺眼,费才会多。”
这话不是空话。
入职第一个月,经理就带着所有女员工去了县城最火的理发店,要求每个人都做个 “时髦的发型”。珍珠看着镜子里自己清汤寡水的直长发,有些犹豫,可看着身边的阿梅、莉莉都烫了卷,经理又在旁边催:“崔姐,烫个大波浪,显洋气,客人就不觉得你土了。” 她最终还是点了头。
烫头完头发。
她看着镜子里那个卷发蓬松、带着几分洋气的女人,心里竟生出一丝陌生的慌乱 —— 这和她在神来村时,用蓝布条扎着头发、素面朝的样子,判若两人。
从那以后,“打扮” 成了每上班前的必修课。
她学会了用廉价的粉底液遮盖脸上的憔悴,用红色的口红提亮气色,用眉笔把稀疏的眉毛描得浓密;她不再穿那些旧衣服,而是在夜市上买了几件紧身的连衣裙,领口开得恰到好处,既能符合歌厅的 “规矩”,又不至于太过暴露;她甚至学会了穿高跟鞋,从一开始走两步就崴脚,到后来能踩着十厘米的细跟,在包厢里灵活地穿梭。
这些改变,渐渐成了习惯。
比打扮更难戒掉的,是烟酒。
在神来村时,她抽烟喝酒,是为了麻痹自己。
可到了歌厅,烟酒成了 “工作需要”—— 客人举起酒杯,笑着 “妹子,陪我喝一杯,这费就是你的了”,她没法拒绝;客容来烟, “抽一根,别拘束”,她也只能接过来,熟练地点燃。
有次,歌厅一群生意人, “喝一杯给一百块”。
看着桌上堆叠的现金,想起自己要攒钱然后把娃带出来,还是咬牙答应了。白酒一杯接一杯地喝,辛辣的酒液烧得喉咙发疼,胃里像翻江倒海,可她还是强撑着,脸上带着笑,直到最后晕乎乎地跌出包厢,吐得一塌糊涂。
第二醒来,珍珠经常头痛欲裂,可一想到昨赚的几百块费,又把悔意压了下去 —— 她告诉自己,这都是为了生活,忍一忍就过去了。
渐渐的,烟酒成了她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不知道,自己身上的 “风尘味”,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的烟酒和打扮中,慢慢染上的。
那是一种混杂着香水味、烟酒味、发胶味的气息,是长期在霓虹灯下生活,被欲望和喧嚣浸染出的味道。
她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样清澈,而是多了几分疲惫和麻木,偶尔还会闪过一丝看透世事的沧桑;她的笑容不再像以前那样腼腆,而是带着几分职业性的客气,恰到好处,却少了几分真心;她话的语气,也渐渐染上了歌厅里的 “习气”,偶尔会带几句脏话,会用调侃的语气和客人开玩笑,连她自己都没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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