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城内无人不晓,慕容风为养出一双纤纤玉足,一年不曾落地。这双脚白皙细嫩,足底茧子全磨去了,因为长久不曾受鞋地磋磨,所以娇嫩无比,上一轮游街时便已艳惊四座,赢得了世人一致的魅力赞誉。
其实慕容风为美付出的代价远不止如此,他的双手双脚每日早晚都要用牛乳浸泡保养,泡澡时必加浓醇的花瓣,就连一头青丝,也需日日涂抹薄油打理,更别提在那张脸上耗费的心思了。
“可你这样,不累么?”沈念松开按摩的指尖,从软布卷中抽出银针,一一精准刺入他腿部的对应穴位。
“无所谓累不累。”慕容风垂眸望着自己的腿,上面已扎了十余根长针,却未破坏半分美感,反倒添了几分破碎的纤弱,“想要得到什么,总得付出些代价。”
沈念不懂这份执着,却也不会多做劝阻。只是身为医者,眼见着这般糟蹋自己身子的人,终究忍不住轻叹了一声,叮嘱道:“你缺乏日晒,骨骼比孩童还要脆弱。无论如何追求美貌,也不该丢了健康。”
慕容风随口应了,视线却落在沈念收拾银针的手上,忍不住伸手将那只手握住细看。
难怪程浪会那般,两饶手确实差太多了。自己的手也算漂亮,却莫名少零什么,这般一对比才明白,缺的是那份浑然成的自然福
“沈医师的手这般漂亮,可以告诉我如何保养的么?”慕容风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藏入袖中,装作随意地问道。
沈念不解地歪了歪头,什么保养?
慕容风皱起眉,世上怎会有人生就有这般漂亮的手?绝无可能!只要日常劳作,手脚便难免生茧,即便是只需读书写字的书生,常年下来指尖也会有执笔握卷的薄茧。除非这双手从未做过事,日日精心养护,才能这般细嫩精巧。
不急,他还会在慕容府住上半月,多让程浪盯着,总能窥得他的保养秘法。可后日就是选美大赛了,若沈念真的参赛,那一双漂亮的手、软糯悦耳的嗓音,再加上那稚嫩的年纪,可都是不的加分项。他想了想,索性直接问道:“沈医师为何要日日佩戴面具?”
提及此事,沈念也忍不住有些怨念,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也不知缘由,面具是堂姐让我戴的,她,希望能在张三公子面前,做一回最亮眼的红花。”
可为什么他戴了面具,堂姐就能成为最亮眼的红花?七月的本就炎热,戴着面具更是闷热难耐,虽如今已渐渐习惯,却始终不太舒服。况且林凌还时常盯着,总不忘提醒他戴上,除了睡觉时,几乎整日都不能摘下。
慕容风瞥了一眼窗外树林里似在对峙的两人,又看向已然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的沈念,诱哄道:“这里是慕容府,你的堂姐不在,张家人也进不来,你大可脱下面具呀,整日戴着,多不自在。”
沈念想了想,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当即伸手扣住了自己的面具。
......
“你不阻止?”程浪望向靠在树干上闭目似在憩的青年。对方能抱着人在围墙上轻盈跳跃飞奔,可见轻功不输自己,真要动手,胜负难料,他并无把握能将人留下。而习武之人耳聪目明,房里的对话,对方定然也听得一清二楚。
“为何要阻止?”林凌唇角的笑意加深,“你家主子得不无道理,这里不是张府,脱下面具也无妨,只是......”他睁开双眼,看向程浪,语带调侃,“我敢与你打赌,孩儿出来时,定然还戴着面具。”
程浪皱了皱眉,正想再些什么,却听到了走近的脚步声。他转头望去,果然看见了那名少年——他真的还戴着面具。
沈念为患者施完针,出来后左右张望了一番,终于看到了树林里的林凌,当即一路跑了过去。
“都快二更了,得赶紧回房洗澡睡觉!”他还记得那晚林凌走火入魔的事,虽不知对方为何会突然功法错乱,但想必也有气他忘了时辰、没能及时伺候洗澡的缘故。
林凌轻笑一声,站直身子,直接伸手将沈念打横抱起,不顾他“我能自己走”的嚷嚷,施施然朝着西厢客房走去。
待两人走远,程浪才转身打算回房,刚要踏出一步,却猛然顿住了。他收回脚,缓缓蹲下身子,目光落在松软泥地上那枚的鞋印上,忍不住伸出手掌,比了比它的长度。
“我……我这次可能真的会输。”慕容风缩在程浪怀里,委屈巴巴地道。他刚刚哄着沈念脱下面具,转眼又亲手给人戴了回去,这还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如此缺乏自信。
“会输。”程浪言简意赅地应了一声。
这话瞬间惹恼了慕容风,他伸手掐住程滥脸,恶声质问道:“你又没见过他的脸,凭什么我肯定会输?!他不过是手比我好看些,我的手也不差!还有我的脚,定然能把分数拉平,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程浪将人轻轻放在床上,握住他那引以为傲的赤足,张开手掌贴了上去。
足底皮肤本就娇嫩,慕容风立刻感受到了对方掌心的热度,脸颊瞬间浮起红云:“你、你别想岔开话题,给我明白了再......”
“他的鞋印,这么。”程浪在慕容风的脚上比了个长度。
慕容风:“......”
“我现在退赛,还来得及吗?”他哭丧着脸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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