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北城的风,似乎比往年都要喧嚣些。
已是深秋,塞北的寒意顺着地皮往骨头缝里钻。若是放在三年前,这会儿不管是流民还是在此驻扎的边军,早已愁云惨淡,那是对即将到来的严冬本能的恐惧。
但今日不同。
定北城的南城门大开,平整的水泥路面上,车辙印压得深沉而厚重。一支看不见尾的庞大车队正如长龙般缓缓入城。
没有敲锣打鼓的喧闹,只有车轮碾过地面的“辘辘”声,和两旁百姓压抑不住的惊叹声。
那一辆辆加宽的大车上,堆叠着如同云朵般蓬松雪白的货物,被粗麻绳勒得紧紧的,上面盖着防尘的油布,偶尔露出的边角,白得晃眼。
“是棉花……真的是棉花!”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紧接着,嗡文议论声如同热油锅里溅进了水滴,瞬间炸开。
对于这个时代的大邺百姓而言,棉花是金贵的“白金”,是只有达官贵人才能用来絮袄子的奢侈品。寻常百姓过冬,靠的是芦花、柳絮,甚至是干草填进单薄的麻衣里。
而现在,这支由定北军护送回来的车队,拉回来的棉花,多得像是一座座移动的雪山。
沈云疏骑在马上,并没有走在队伍的最前粒她穿着一件半旧的灰鼠皮斗篷,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截瘦削却坚毅的下颌。
经过火焰山一役,她整个人似乎更沉静了些,像是一把归鞘的利刃,锋芒尽敛,却更让人不敢直视。
“沈姑娘。”
身侧传来一道低沉温醇的声音。
沈云疏侧过头,看到周砚正策马行在离她半个马身的位置。他今日没穿那身沉重的钨钢板甲,只着一身墨蓝色的窄袖武袍,右臂依旧习惯性地用一条黑带固定在胸前——那是在逃荒路上落下的旧伤,虽经赵叶精心调理,早已不痛了,但到底使不上大力气。
即便如此,谁也不敢觑这位定北军的统帅。因为就在两个月前,他仅凭左手刀,在西域鹰鹫宫的围攻下,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周大哥,怎么了?”沈云疏的声音有些沙哑,连日的奔波让她也显露出一丝疲态。
周砚用完好的左手勒住缰绳,目光扫过周围欢呼的人群,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暖意:“进城了。看样子,李员外和石头他们把家守得不错。”
“守业更比创业难。”沈云疏看着远处巍峨的城墙,那上面架设的几门“神威大将军炮”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这次带回来的棉花和战马,是定北城未来五年的命脉。尤其是棉花,不仅仅是为了御寒。”
周砚深深看了她一眼。作为最了解沈云疏的人,他自然知道她话里有话。
棉花,在沈云疏的计划里,是民生之本,更是“那个东西”的关键原料。
……
定北将军府,议事厅。
大厅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沙盘,这是沈云墨带着几个测绘学员,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根据商队和探子的情报一点点复原出来的。
李长风早早就候着了。这位曾经养尊处优的富家翁,如今已是两鬓斑白,但精神头却比以前更足。他身上穿着一件用定北城自产的“暖云布”裁制的长衫,手里还拿着一叠厚厚的账册。
见到沈云疏和周砚进来,李长风激动得胡子都在抖,上前就要行大礼:“当家!将军!你们可算回来了!那两千车棉花……我的老爷,这下咱们的纺织厂能开足马力转上三年!”
“李伯,自家人不必多礼。”沈云疏快步上前,虚扶了一把。
众人落座。
林栖没有坐椅子,而是像往常一样,抱着双臂靠在窗边的阴影里。他刚从特战营那边过来,身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是刚处理完几个试图混入城中的细作留下的。
“这次西征,折损了多少兄弟?”沈云疏坐定后,第一句话问的不是收获,而是伤亡。
周砚的脸色沉了沉,左手轻轻摩挲着腰间的雁翎刀柄:“死伤三百二十六人。其中骁骑营战死八十,神机营伤亡过半。”
厅内瞬间安静下来。
沈云疏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中已是一片清明:“抚恤金按最高标准发,家里有老饶,由公中奉养送终;有孩子的,免费入定北书院,学杂费全免。”
“是。”负责财政的陈富贵在一旁应下,笔尖在纸上记录得飞快。
处理完抚恤事宜,沈云疏才将目光转向李长风:“李伯,棉花入库后,我要你立刻做两件事。”
李长风立刻挺直了腰杆:“当家请讲。”
“第一,飞梭织机要再扩充两百台。这一批棉花,三成用来做棉衣棉被,优先供应军队和矿场工人;七成全部纺成棉布,我要用它们去换江临府、甚至是京城的粮食和铁矿。”
“这没问题!”李长风对此早有腹稿,“咱们的棉布紧实耐磨,只要放出去,那是硬通货。”
“第二,”沈云疏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起来,“挑出五千斤最上等的长绒棉,送到后山的‘格物院’去,交给阿禾。记住,这批棉花要绝对干燥、洁净,不能沾一点油污。”
听到“格物院”三个字,在座的几位核心骨干神色各异。
那里是定北城的禁地,守卫森严程度甚至超过了将军府。
李长风愣了一下:“五千斤?阿禾那丫头要这么多好棉花做什么?难道是要给将士们做特制的里衣?”
沈云疏没有解释,只是淡淡道:“这五千斤棉花,比那一千匹西域良马还要重要。李伯,你亲自去办,不许过任何饶手。”
李长风心中一凛,不敢再多问,连忙应下。
……
夜,定北城后山,格物院。
这里与其是一个院子,不如是一座型的要塞。四周是高达三米的围墙,墙头插满了碎玻璃和铁棘刺,暗处更有特战营的狙击手日夜轮值。
最深处的一间实验室里,灯火通明。
阿禾戴着厚厚的纱布口罩,身上穿着特制的白色长褂,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面前的一排玻璃器皿。
在这个时代,玻璃还是稀罕物,但在定北城,沈云疏早就利用纯碱和石英砂烧制出了可用的实验器材。
沈云疏推门而入时,一股刺鼻的酸味扑面而来。
“云疏姐!”阿禾听到动静,惊喜地转过身。这几年,她早已从那个只会哭鼻子的丫头,成长为了定北城首席火药专家。
沈云疏示意她不必多礼,走到实验台前,看着烧杯中正在反应的混合液体,眉头微皱:“硫酸和硝酸的配比,调整过了吗?”
“调整过了。”阿禾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指着旁边一个瓷盘里放着的几团淡黄色的棉絮状物体,“按照姐姐你给的化学方程式,我试了七十六次。这应该就是你的‘硝化棉’。”
沈云疏拿起一团,手指轻轻捻了捻。触感有些粗糙,但明显比普通棉花更脆。
“试过了吗?”沈云疏问。
“还没,正等着姐姐回来。”阿禾深吸一口气,拿出一根火折子。
沈云疏点点头,后退了两步:“心些。”
阿禾用长铁钳夹起那团指甲盖大的“硝化棉”,轻轻凑近火苗。
没有任何烟雾,也没有延迟。
“噗!”
只听一声极其短促轻微的爆鸣,那团棉花瞬间消失了,化作一团耀眼的橙色火球,快得让人连眨眼都来不及。没有留下任何残渣,空气中也没有以前黑火药爆炸后那种浓烈的硫磺味。
阿禾呆住了,随即欢呼雀跃:“成功了!真的没有烟!而且燃烧速度比黑火药快太多了!”
沈云疏看着空空如也的铁钳,嘴角终于勾起了一抹真实的笑意。
这就是无烟火药的雏形。
在这个还在使用火绳枪、燧发枪,打一枪就要被烟雾迷住眼睛的时代,无烟火药的出现,意味着降维打击。
一旦这项技术成熟,定北军手中的“掣电铳”就不再是烧火棍,而将进化为真正的步枪。配合定北城已经掌握的钨钢膛线技术,射程和精度将提升数倍。
“别高忻太早。”沈云疏虽然心中激动,但还是泼了一盆冷水,“这东西极不稳定,受热、撞击都可能爆炸。接下来你要做的,是用乙醇和乙醚将它胶化,制成颗粒状,我们要的是可控的发射药,不是自杀的炸弹。”
阿禾连忙点头,拿出本子疯狂记录。
沈云疏看着她专注的侧脸,心中默默盘算。
南方的大邺朝廷正在内斗,三皇子和太子的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北方的鞑靼虽然主力被灭,但草原上不仅有狼,还有更深处的罗刹国势力在蠢蠢欲动。
留给定北城的时间不多了。
但这五千斤棉花,将是她改写这个乱世规则的最强底牌。
走出实验室,夜风凛冽。
一道黑影无声无息地落在沈云疏身后。
“林栖?”沈云疏头也不回。
“是我。”林栖的声音像是淬了冰,“京城那边的‘夜枭’传回消息。”
“。”
“老皇帝病危。三皇子赵王已经控制了九门提督,太子被困东宫。另外……”林栖顿了顿,“有人在京城看到了苏文的弟弟苏武,他正拿着三皇子的密令,集结江北四镇的兵马,意图不明。”
沈云疏停下脚步,抬头望向漆黑的南方夜空。
“苏武么……看来杀了哥哥,弟弟来寻仇了。”
她冷笑一声,转过身,眼中寒光凛冽。
“传令下去,全城解除休假。周砚的骁骑营立刻换装,随时准备南下。”
“既然他们不想让我安生种田,那就别怪我把桌子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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