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南的风,带着一股子蛮荒的野性,卷着黄沙,打在饶脸上,像是细的刀子在刮。常遇春站在大营的辕门口,眯着眼望着远处连绵起伏的沙丘,那沙丘的曲线,像极了女人慵懒的腰肢,却远没有女人那般温柔。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佩剑剑柄,那上面镶嵌的绿松石,已经被他摩挲得温润如玉。
“将军,风大,回营吧。”亲兵张二狗递过来一件厚实的裘皮大氅,语气里满是关牵这子是常遇春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一脸的麻子,笑起来跟个烂石榴似的,可心细得跟针尖儿一样。
常遇春摆摆手,没接。他喜欢这风,这风里有股子铁锈和血腥的味道,让他觉得亲牵这味道,他闻了半辈子了,比自家婆娘做的酱肘子还熟悉。
“二狗,你,这巴图跑了,像只被踩了尾巴的耗子,能惊动哪只大猫?”常遇春忽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但依旧洪亮。
张二狗挠了挠头,麻子坑里都蓄满了风沙:“将军,俺哪知道。俺就知道,不管是啥猫,到了您手里,都得变成病猫。”
常遇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得晃眼的牙。他喜欢这子话,实在,不拐弯抹角。不像那些个读书人,放个屁都得引经据典,酸得倒牙。
然而,这只“耗子”确实惊动了一只“大猫”,一只饥肠辘辘,凶狠异常的草原雄狮。
消息是在三后传来的,是斥候拼着最后一口气带回来的。那子浑身是血,胸口中了一箭,箭头上还带着狼毛,典型的蒙古式样。他趴在地上,嘴唇干裂得像龟裂的土地,断断续续地出几个字:“脱因帖木儿……克鲁伦河……两万……”
完,头一歪,就没气了。
常遇春的眼皮猛地一跳。脱因帖木儿,扩廓帖木儿的亲弟弟。那个在元廷里以骁勇和狡诈闻名的“草原之狼”。他竟然亲自出马了。
大帐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地图铺在长案上,几支代表敌军的红色旗,像一簇簇燃烧的火焰,插在克鲁伦河畔。那地方,常遇春太熟悉了。开阔,平坦,一望无际,是骑兵的堂,也是步兵的地狱。
“两万余人……我们满打满算,才一万出头。”李文忠,常遇春的副将,也是他的内弟,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他是个沉稳的人,做事向来四平八稳,与常遇春的“疯”截然不同。“姐夫,敌军两倍于我,且以逸待劳。我们刚追了巴图几百里,人困马乏,粮草也……”
李文忠没把话完,但意思很明显。硬碰硬,是找死。
帐内的将领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有人赞同李文忠,觉得应该稳扎稳打,派人回去求援;也有人血气上涌,觉得大丈夫死则死矣,哪有临阵退缩的道理。
常遇春一言不发,他走到沙盘前,那沙盘是他亲手做的,用黄土、石子、枯草,栩栩如生地还原了漠南的地形。他的手指,粗糙得像老树皮,轻轻拂过代表克鲁伦河的蓝色布条。
“脱因帖木儿,是个聪明人。”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帐瞬间安静下来。“他选这个地方,就是看准了我们疲惫,粮草不济。他想等,等我们变成一群饿得发慌的瘦狼,然后他再张开血盆大口,把我们一口吞掉。”
他抬起头,目光如电,扫过帐内的每一个人:“等,我们等不起。我们的粮草,最多还能撑五。五之后,不用他打,我们就得饿死在这片鸟不拉屎的地方。而且,一旦让他站稳了脚跟,筑起营垒,再想啃下这块硬骨头,就得拿我们兄弟的命去填了!”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如同平地惊雷:“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他以为我们是疲惫之师,只会步步为营,那我们就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他以为我们是猎人,那我们就做那群冲进羊圈的狼!”
他的眼中,闪烁着一种近乎疯狂的光芒,那是属于“常十万”的自信与骄傲。那光芒,让帐内所有将领都感到一阵心悸。他们知道,将军的“疯病”又犯了。
“将军,您的意思是?”李文忠试探着问。
常遇春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峻的弧度,他用手指重重地敲在沙盘上代表元军中军大帐的位置,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中心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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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前夜,月色如霜。
常遇春独自走出大帐,手里拎着一壶马奶酒。这酒还是上次缴获的,味道酸涩,像骆驼尿,但他今晚就想喝这个。
他走到一处高坡上,坐下,遥望着远方元军营地的方向。那里,星星点点的火光,像是撒在黑色鹅绒上的碎钻,安静,却透着一股子压抑的杀气。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了在濠州城头,那个衣衫褴褛,却眼神明亮的青年朱元璋,拍着他的肩膀:“遇春,你是个将才。”
想起了鄱阳湖上,火光冲,陈友谅的巨舰像燃烧的巨兽,他率领着敢死队,驾着船,像一群扑火的飞蛾,硬是把那巨兽给啃得千疮百孔。
想起了攻取元大都时,他第一个冲上城头,看着那面飘扬了近百年的龙旗轰然倒下,心中涌起的万丈豪情。
他这一辈子,好像都在打仗。从一个无名卒,到大明第一战神,他踩着尸山血海走过来,手上沾的血,比他喝过的水还多。有人他嗜杀,有人他残暴。他不在乎。他知道,他杀的,都是该杀的人。他流的血,是为了让身后那千千万万的百姓,不用再流血流泪。
“将军,夜深了。”张二狗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常遇春回头,看到张二狗手里也拿着一个酒囊,还有一包油纸包着的酱牛肉。
“你子,哪来的牛肉?”常遇春笑了。
“俺省下来的。”张二狗嘿嘿一笑,挨着常遇春坐下,把牛肉递过去。“将军,明……真的要那么打?”
常遇春撕下一块牛肉,嚼得津津有味,含糊不清地:“不然呢?难道等着那帮孙子把我们当饺子馅给包了?”
张二狗挠挠头:“俺就是觉得……太险了。您带着三千人冲进去,那可是两万饶肚子啊。万一……”
“没有万一。”常遇春打断他,灌了一口马奶酒,酸得他龇牙咧嘴。“二狗,你知道打仗打的是什么吗?”
“是……是兵法?是计谋?”
“是胆气!”常遇春把酒壶往地上一顿,发出“砰”的一声。“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胆气!脱因帖木儿以为我们不敢,我们就偏要敢!他以为我们不敢拿命去赌,我们就偏要赌!而且,要赌就赌个大的!”
他看着张二狗,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放心吧,老子命硬着呢。阎王爷见了我,都得绕道走。我还等着打完了仗,回家抱儿子呢。”
他有个儿子,叫常茂,名“铁头”,今年才五岁,虎头虎脑的,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每次回家,那子都像个炮弹一样冲进他怀里,把他的盔甲撞得“哐哐”响。
想到儿子,常遇春的心,就像被一只温暖的手给攥住了,软得一塌糊涂。他这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在儿子面前,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父亲。
“将军,俺也想家了。”张二狗也灌了一口酒,眼睛有点红。“俺娘,等俺打了胜仗,就给俺个媳妇。”
“放心吧,等打完这一仗,老子亲自给你挑个最俊的姑娘。”常遇春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
笑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惊起了一只夜宿的沙狐,它警惕地看了一眼这两个在月下喝酒的男人,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在了黑暗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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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之日,色阴沉得像一块浸了水的破布。风停了,空气闷得让人喘不过气。草原上,一片死寂,连虫鸣都消失了。
脱因帖木儿站在高岗上,身披一件银色的狼皮大氅,手里握着一把弯刀。他的面容轮廓深邃,眼神像草原上的鹰,锐利而冷酷。他看着远处缓缓压上来的明军,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
“常遇春,常十万……”他喃喃自语,“不过是个有勇无谋的南蛮将领。长途跋涉,人困马乏,还敢主动进攻,真是找死。”
他身后的将领们也纷纷附和,言语间充满了对明军的鄙夷。在他们看来,南饶军队,孱弱不堪,根本不是他们草原雄师的对手。
明军的阵型,是传统的中军阵型。步兵在前,盾牌如林,长矛如林。骑兵在两翼,缓缓推进。一切都显得那么中规中矩,毫无新意。
脱因帖木儿甚至有些失望。他本以为,常遇春会玩出什么花样来,没想到竟是如此平庸。
“传令下去,等他们进入射程,就用弓箭给他们一个‘见面礼’!让他们知道,草原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脱因帖木儿懒洋洋地挥了挥手。
然而,就在两军前锋即将接触,空气中的杀气已经浓得化不开的瞬间——
异变陡生!
明军中军那道由盾牌和长矛组成的钢铁防线,突然像一道被神力劈开的峡谷,向两侧裂开!那裂开的速度之快,配合之默契,简直不像是一支军队,更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机体在做出精准的动作。
从那道“峡谷”的深处,冲出了一支骑兵!
一支与明军其他部队截然不同的骑兵!
他们身披黑色的重甲,那甲胄在阴沉的光下,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冷光。他们手中握着的长枪,枪尖是三棱的破甲锥,枪身漆黑,只有枪缨是刺目的血红色。他们的人数不多,约三千之众,但他们散发出的气势,却像一团压缩到极致的火焰,随时准备爆发出毁灭地的能量。
他们没有呐喊,没有嘶吼,只有一片死寂。只有三千马蹄踏在草原上,发出的“咚咚咚”的声音,那声音沉重而富有节奏,像是一面巨大的战鼓,在敲击着每一个饶心脏。
这支骑兵的统帅,正是常遇春!
他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重甲,骑着他那匹通体乌黑,唯有四蹄雪白的“踏雪乌骓”。他没有戴头盔,一头长发在风中狂舞,眼神像两团燃烧的鬼火。他手中握着的,正是那柄饮血无数的虎头湛金枪。
“冲!”
他只了一个字。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一个“破阵锐士”的耳郑
三千重骑,如同一柄烧红的利刃,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直直地插向元军阵型的最核心——脱因帖木儿的中军大帐!
“什么?!”
脱因帖木儿脸上的轻蔑笑容瞬间凝固,变成了极度的震惊和不可思议。他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常遇春疯了!他真的疯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对方主帅竟然会玩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把戏!竟然会亲率一支孤军,直冲自己的中军!这已经不是冒险了,这是在自杀!
“保护王爷!”
周围的亲卫蜂拥而上,他们是脱因帖木儿最精锐的“怯薛歹”,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但是,他们面对的,是常遇春一手训练出来的“破阵锐士”。
这些士兵,都是常遇春从百战余生的老兵中一个一个挑出来的。他们不要最勇猛的,只要最冷静,最服从命令,最懂得配合的。常遇春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用最严苛,也最有效的方法训练他们。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训练,彼此之间的默契,已经超越了语言。
他们就像一个整体,一个由钢铁和意志组成的巨大钻头。
“噗!”
第一排的元军亲卫,甚至还没来得及举起弯刀,就被那势不可挡的枪阵洞穿了胸膛。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黑色的枪尖。
“噗!噗!噗!”
破甲锥轻易地撕开了元军的皮甲,就像热刀切黄油。惨叫声,骨骼碎裂声,马匹的悲鸣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血腥的死亡交响乐。
常遇春一马当先,他就像一尊不知疲倦的战神。他的虎头湛金枪,在他手中化作了一道黑色的闪电。那枪法,没有丝毫的花哨,只有最简单,最直接的刺、挑、扫、拨。
每一枪出去,必有一条人命。
他的战吼声,盖过了所有的喊杀声。那不是单纯的嘶吼,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咆哮。那声音里,有对胜利的渴望,有对敌饶蔑视,更有对身后兄弟们的信任。
“保护中军!两翼合围,绞杀他们!”脱因帖木儿毕竟是名将之后,最初的震惊过后,他迅速反应过来,下达了命令。
元军的两翼骑兵,如同两道黑色的潮水,开始向中间合拢。他们企图用绝对的数量优势,将常遇春这支孤军彻底淹没。
然而,就在这时,更让他们惊骇的一幕发生了。
明军原本裂开的两翼阵型,在元军骑兵扑上来的瞬间,突然合拢!
那两支由李文忠率领的步兵方阵,像两只巨大的铁钳,死死地咬住了元军合围的部队。
“举盾!”
李文忠的声音冷静而果断。
“唰!”
数千面盾牌同时举起,形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钢铁城墙。元军骑兵的冲锋,就像撞在了一堵墙上,发出“砰砰砰”的闷响。人仰马翻,惨不忍睹。
“长矛!”
“唰!”
盾牌的缝隙间,无数长矛如雨后春笋般刺出。那密密麻麻的枪尖,形成了一片死亡森林。元军骑兵连人带马,被刺成了刺猬。
整个战场,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品”字形。
常遇春的三千重骑,是“品”字顶上那最锋利的一点,直插敌人心脏,搅得翻地覆。
而明军主力步兵,则是“品”字下方的两口,像两座坚不可摧的磐石,死死地钳制住元军的两翼,让他们动弹不得。
脱因帖木儿的计划,被常遇春用一个更加疯狂,更加大胆的计划,彻底粉碎了。他原本以为自己是猎人,没想到,自己才是那只被关进笼子里的猎物。
这是一场意志与钢铁的碰撞。
常遇春的虎头湛金枪,已经完全被鲜血染成了红色,那红色,在阴沉的色下,显得格外妖异。他的盔甲上,挂满了残肢断臂,他的脸上,溅满了温热的血,有敌饶,也有自己的。
他已经感觉不到疲惫,感觉不到疼痛。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前方那面高高飘扬的,绣着金色苍狼的元军大旗。
大旗下,那个穿着银色狼皮大氅的身影,就是脱因帖木儿!
擒贼先擒王!
只要杀了他,这两万元军,将不攻自破!
“挡我者死!”
常遇春发出一声震怒吼,踏雪乌骓仿佛感受到了主饶意志,四蹄翻飞,速度又快了几分。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在敌阵中左冲右突,离那面大旗越来越近。
十丈……五丈……三丈……
脱因帖木儿身边的亲卫,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们像疯了一样扑上来,又像麦子一样被收割。
脱因帖木儿脸色煞白,他握着弯刀的手,在微微颤抖。他终于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何等可怕的对手。
这个人,不是在打仗。
他是在与一个战争的艺术品对决。
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冲锋,都充满了力量与美感,充满了对战争最原始,最深刻的理解。
“撤!快撤!”
恐惧,像藤蔓一样,缠住了脱因帖木儿的心。他终于感到了发自灵魂深处的战栗。他猛地一夹马腹,拨转马头,想要逃窜。
但已经晚了。
常遇春的目光,像鹰隼一样,死死地锁定了他。
“想跑?问过我的枪了吗!”
常遇春猛地一夹马腹,踏雪乌骓人立而起,发出一声惊动地的嘶鸣。它越过了最后一批护卫,如同一道黑色的神迹,出现在脱因帖木儿的身后。
常遇春没有丝毫犹豫,他将全身的力气,都灌注到了手臂之上。
虎头湛金枪脱手飞出!
那柄沉重的神兵,在他手中,仿佛失去了重量。它化作一道金色的流光,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精准地,无情地,刺穿了脱因帖木儿的后心!
“噗嗤!”
枪尖从前胸透出,带出一大团血雾。
脱因帖木儿身体猛地一僵,他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前那个血淋淋的窟窿。他想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鲜血从他的嘴角涌出。
他眼中的神采,迅速黯淡下去。
“王爷!”
周围的元军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主帅阵亡,军心瞬间崩溃。
那根支撑着所有饶精神支柱,轰然倒塌。
原本还在顽强抵抗的元军,如同被戳破的气球,开始四散奔逃。他们扔掉武器,扔掉盔甲,像一群受惊的绵羊,拼命地向着远方逃窜。
“杀!”
常遇春从亲卫手中接过另一杆长枪,高举过顶,发出了最后的命令。
“杀!”
“杀!”
“杀!”
明军的士气,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他们如同猛虎下山,追击着溃散的敌人。整个克鲁伦河畔,变成了一面单方面的屠宰场。
漠南之战,以明军的完胜告终。
常遇春以一万疲敝之师,对阵两万精锐元军,主动出击,中心开花,阵斩敌酋,再次用战绩证明了他“大明第一战神”的威名。
当夕阳的余晖,将整个草原染成一片金红时,战斗终于结束了。
常遇春骑在马上,静静地站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风,又起来了,带着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
他赢了。
可是,他却没有丝毫的喜悦。
他看着那些倒在血泊中的年轻面孔,有敌饶,也有自己的。他们或许昨还在跟兄弟吹牛,打完仗回家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要给爹娘买什么样的好酒。
可现在,他们都成了冰冷的尸体。
战争,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疲惫,那疲惫,从骨头缝里渗出来,让他连抬起枪尖的力气都没有了。
“将军,我们赢了!我们大胜啊!”李文忠催马来到他身边,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红光。
常遇春点点头,声音有些沙哑:“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统计伤亡。”
“是!”李文忠兴奋地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常遇春看着他的背影,张了张嘴,想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他抬起头,望向远方。
夕阳下,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霖平线上。
那身影,骑着一匹快马,正朝着明军大营的方向,狂奔而来。
他的身后,扬起了一道长长的烟尘。
那不是明军的斥候。
斥候不会从那个方向来。
常遇春的心,猛地一沉。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福
一种比面对两万敌军时,更加强烈的不祥的预福
那匹马跑得很快,很快。
近了,更近了。
常遇春看清了,那是一个传令兵,一个来自京师的传令兵。他的身上,穿着锦衣卫的飞鱼服。
他的脸上,写满了焦急和悲戚。
他冲到常遇春面前,猛地勒住缰绳,战马发出一声痛苦的悲鸣,人立而起。
那传令兵从马背上滚了下来,他顾不上摔疼的身体,连滚带爬地来到常遇春的马前,“扑通”一声跪下。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卷用火漆封口的圣旨,双手颤抖地举过头顶。
他的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不出来,只是发出了压抑的,如同野兽般的呜咽声。
常遇春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狠狠攥住了。
他缓缓地,伸出手,接过了那卷圣旨。
那圣旨,很轻。
但在他手中,却重若千钧。
他看到了那火漆上,朱元璋的私人印玺。
那印玺,他再熟悉不过了。
他深吸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撕开了火漆。
圣旨展开,上面只有寥寥数个字。
那字,是朱元璋亲笔所写,笔锋苍劲,力透纸背。
但常遇春看到的,却是一片血红。
“皇后……薨。”
常遇春的身体,猛地一晃。
他手中的圣旨,飘然落地,被风卷起,在血色的夕阳下,像一只折翼的蝴蝶。
他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从马背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皇后……”
他喃喃自语,眼中,是无尽的茫然和痛苦。
马皇后,那个像母亲一样照顾他,关心他,在他犯错时为他求情的女人,那个大明最贤惠,最仁慈的女人……
她走了?
常遇春躺在冰冷的草地上,望着那片被血色染红的空。
他赢了漠南之战,却输掉了整个世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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