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个星期,身上的外伤基本结痂脱落,长出粉嫩的新肉。
断骨的地方虽然还不敢用力,但在流浪汉的搀扶下,他已经能哆哆嗦嗦地扶着墙,勉强站一会儿。
甚至能蹭着脚,挪到屋子外面那个用树枝简单围起来的“露厕所”解决问题了。
吃饭也不用喂了,虽然手抖得厉害,勺子经常送不到嘴里,但总算能自己扒拉几口。
这感觉,真好。
这下午,气难得放晴,太阳照在雪地上,晃得人睁不开眼。
林飞慢慢挪到木屋门口,靠着门框坐下,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山连着山,全都盖着厚厚的雪被子,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心里挺感慨,一个月多前还是个社会名流。
现在倒好,在这荒山野岭当起了野人。
他之前问过流浪汉大叔这是哪儿,大叔头也不抬地回了句“甘省”。
林飞当时就懵了。
甘省?
他明明是在鄂省的夷陵出的事,这两地直线距离都快一千公里了!
这大叔是用啥神通把他这个半死不活的人弄过来的?
打飞的还是打火的过来的?
看他这的样子,也不像兜里能掏出两百块钱啊?
难道是一路背过来的?
那不怕把他颠死了?
对于这些,流浪汉从来不多解释,只这里清静,适合养伤。
林飞也识趣,不再多问。
救命之恩大于,过程不重要,结果好就校
他也问过大叔,为啥要费这么大劲救自己,难道就因为当初在千达广场请他吃了顿饭?
大叔每次都是含糊地摆摆手,啥“碰上了就是缘分”。
可缘分这东西吧,在男女之间可能会有些浪漫。
但在男男之间,林飞只觉得有些怪异。
但不管怎么,林飞对他还是挺感谢的。
正胡思乱想着,山坡下传来踩雪的“嘎吱”声。
是流浪汉大叔回来了。
每白流浪汉都会出去,林飞也不知道他出去干嘛。
反正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吃的和草药。
他今收获不错,手里拎着一只肥嘟嘟的灰野兔,兔子还在蹬腿儿。
背上那个破背篓里,装着些新采的草药。
“大叔,回来啦!嚯,这兔子真肥!今晚可以加餐了!”
林飞看着那兔子,口水差点流出来。
喝苦药汤子、吃没啥油水的野菜粥,他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大叔从来没过自己叫啥,多大年纪,从哪儿来。
林飞就一直“大叔、大叔”地叫着,对方也默认了。
流浪汉还是那副老样子,没什么表情,嗯都没嗯一声。
自顾自地走到屋檐下,拿出把刀,开始利索地处理兔子。
剥皮、开膛、清洗,动作熟练得很,一看就是老手。
林飞早就习惯了他这闷葫芦性子,也不在意。
就靠在门框上,看着大叔忙活,心里盘算着兔子该怎么吃。
烤着吃?炖着吃?想想都美......
色渐渐暗下来,山里的晚上来得特别早。
木屋里点起了一盏的油灯,豆大的火苗跳动着,勉强照亮一片地方。
屋子中间,那个泥炉子烧得正旺。
上面架着一个黑乎乎的陶罐,里面炖着兔肉,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浓郁的肉香混合着草药的清香,飘满了整个屋,让人食指大动。
流浪汉大叔不知从哪个角落摸出来一个旧竹筒,拔开塞子,递给林飞。
里面是那种熟悉的、微甜又带点涩味的液体。
像醪糟汁,但更醇厚一些。
大叔自己则拿着一个葫芦瓢喝水。
兔肉炖得烂糊,虽然除了盐和一点野葱没啥别的调料,但胜在新鲜原味。
林飞吃得满嘴流油,烫得直吸凉气,也顾不上形象了。
就着竹筒里的“饮料”,在这冰雪地的深山里,能吃上这么一顿热乎乎的兔子火锅,简直是无上的享受。
这比他在江城任何一家大饭店吃得都香。
“大叔,你这手艺真不赖!”林飞啃着兔子腿,含糊不清地夸道。
流浪汉没话,只是默默地吃着。
屋外,是凛冽的寒风和无声飘落的大雪。
屋内,一老一少,围着一个的火炉,安静地吃着简单的晚餐。
这一刻,仿佛外面所有的纷争、仇恨和危险,都暂时被隔绝在了这雪山之外......
..........
十二月三十一号,跨年夜。
城里头这时候,估计早就热闹翻了。
霓虹灯闪得人眼花,街上挤满了人,唱歌的、跳舞的、等着倒计时的。
空气里都是期盼和兴奋劲儿。
可甘省这深山老林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静。死静。
除了风刮过光秃秃树枝子的“呜呜”声,就是偶尔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两声狼嚎,听得人心里头发毛。
雪还在下,不大,但没完没了。
把山啊树啊全盖得严严实实,白茫茫一片,干净得有点吓人。
林飞盘腿坐在木屋门口一块磨得挺光滑的大石头上。
石头冰凉,屁股底下垫了块破皮子,还是觉得寒气往骨头缝里钻。
他闭着眼睛,按照流浪汉大叔教的那套吐纳之法,一呼一吸。
吸气,慢慢的,感觉那股子带着雪味的冷气从鼻子钻进去,一直凉到肺管子。
憋住,数三下。
再呼气,更慢,感觉肚子往里收,把那股浊气一点点挤出来。
这套动作,他刚开始练的时候,心里直犯嘀咕。
这大叔是不是武侠看多了?
整得跟修仙似的,靠谱吗?
可练了几后,他惊得真香啊!
这法子,还真管用!
每次练完,都觉得身上暖烘烘的,像有股热流在身体里转悠。
特别是受赡地方,酥酥麻麻的,特别舒服。
伤口长得飞快,断聊骨头也没那么疼了。
这可比光喝苦药汤子强多了!
可惜,好处也就到这了。
他偷偷试过,以前那些“超能力”,全没了!
眼睛不行了,看远处的东西模模糊糊,再也不能像望远镜似的。
耳朵也背了,除了风声狼嚎,细微的动静根本听不见。
最要命的是那种对危险的直觉,好像也迟钝了。
现在要是有人摸到他背后,估计刀子架脖子上他才发现。
他知道,这都是脑子里那颗蓝珠闹的。
为了把他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蓝珠能量耗干了,现在跟块废电池没两样,以前靠它加持的能力自然全歇菜。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好歹是被蓝珠改造过的身子骨,底子还在。
虽然比不上以前能打能跳,但比普通人还是强一大截。
估摸着,现在就跟杨那种训练有素的特种兵差不多水平。
放在以前,他一根手指头就能摁倒杨,现在嘛……估计得费点劲了。
想到这儿,林飞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但他很快甩甩头,把这点郁闷抛开。
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还想啥自行车?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把伤养好,把身子练结实点。
他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继续专注地吐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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