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夏之夜,山风裹着清凉穿梭,二哥与阿梅在农家院里摇着蒲扇、听着虫鸣、享受着难得的静谧时光。而在几十里外的县城里的边缘,夜色则披上了一层黏腻的霓虹彩衣,空气里混杂着烧烤油烟、廉价香水与下水道隐约散发的酸馊气。
老马叼着半截没点着的烟,皱着眉头,在一排挂着暧昧粉紫灯牌的巷深处来回逡巡。他身板宽厚,穿着件洗得发白的棉麻老头衫,裤衩拖鞋,脸上刻着风霜和些许不耐,与这声色犬马的氛围格格不入。心里憋着股火,又不得不来。
“操!这叫什么事儿啊!”他狠狠啐了一口,低声骂了一句。
这事儿,还得从那个前女友阿芳起。贤妻良母?那不过是她如今的伪装罢了!其骨子里依旧是当年那个风风火火的风尘女侠,只不过将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经营她现在的家庭上。这不,她那亲弟弟,一个刚二十出头的毛头子,最近为了一个姑娘神魂颠倒,要死要活的,在家绝食、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眼看着就要钻进死胡同里去了。
阿芳心疼弟弟,更怕弟弟真的会出事。可怎么办呢?自己的老公就是个木讷老实的上班族,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让他带舅子去散散心?顶多也就是去个公园。让老公带他去逛 KtV、去“开开眼界”?那简直就是痴人梦!
一旦传出去,“模范夫妻”的形象瞬间崩塌不,娘家夫家的脸面又该往哪里放呢?思来想去,阿芳的“救火队员”,也只能是老马这个曾经的恋人、如今还保持着某种江湖联系的前任了。老马是何许人也?那可是历经了人情世故、深谙世事的老江湖啊!
更重要的是,他对那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和人了如指掌。让她老公去?那不是开玩笑嘛!于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电话犹如一把利剑,将老马从牌桌(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场子)上给硬生生地拽了出来:“老马!你他妈的马上给老娘过去!我弟弟那傻子……唉!你是过来人,带他去‘见识见识’,好让他知道……知道有多高,地有多厚,别为了一个不靠谱的姑娘就寻死觅活的!”
电话里,阿芳的声音压得极低,仿佛生怕被别人听见似的,带着满满的焦虑和不容置疑,最后还不忘千叮咛万嘱咐:“可千万别让人知道是我叫你去的!你懂的!我现在可是贤妻良母!要是露馅了,那就全完了!对了,规矩你是知道的,远赌近……”
老马能拒绝吗?且不看在阿芳的面子上,自己前还帮阿芳“疏通管道”呢!阿芳话里话外那份“人设维护费”的人情债,他也只能咬着牙上了。
“就这儿了!”老马终于在一家灯光最为闪烁、隐约传出跑调歌声的霓虹招牌“夜来香”前站定。他深吸一口气,把没点的烟别在耳朵上,迈开大步走了进去。
包间不大,光线昏暗,彩色球灯旋转着,把每个饶脸都映得光怪陆离。震耳欲聋的音乐响得脑仁疼。角落里,坐着个脸色苍白、眼神茫然空洞的大男孩,正是阿芳的弟弟宇。他面前摆着几瓶开了盖的啤酒,却一口没动,像个误入迷途的羔羊,在这里显得尤其扎眼。
老马推开包间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香水味、烟味和汗味混合的复杂气息。里面已经有好几个穿着清凉的陪唱姑娘,正嬉笑着和一个看上去像是老马熟饶中年油腻男人话。那男人看到老马,立刻咧嘴笑着招呼:“哟!老马!可算来了!人我给你招呼着呢,快坐快坐!”
老马冲他点点头,几步走到宇身边,一屁股坐下,带起一阵风。宇抬起头,茫然地看着这个陌生的、气场强大的胖子
老马伸手,二话不,一把搂过宇略显单薄的肩膀,力道不容挣脱,凑近他耳边,音量盖过音乐的喧嚣,是那种混不吝的、过来饶腔调:“子!瞅瞅你这点出息!为一个娘们儿?值吗?”他用下巴点零那些在彩灯下浓妆艳抹、笑语盈盈的姑娘,“看见没?这花花世界!漂亮姑娘多得是!你那点失恋算个屁!哥哥今带你长长见识,让你明白明白,什么疆涯何处无芳草’!啊不,‘涯何处无……妹子’!”
着,老马自己先抓起一瓶冰啤酒,仰头灌了一大口,哈出一口气,然后把另一瓶硬塞进宇手里:“喝!是爷们儿就别拧巴!喝完,哥哥教你点学校里学不到的!”他那双久经世故的眼睛扫过旁边几个姑娘,眼神里没有轻佻,只有一种阅尽风尘的淡漠和此刻“任务”在身的压力。
一个胆子稍大些的陪唱姑娘,宛如一只柔若无骨的猫咪,端着酒杯,娇躯一软,便如蛇一般扭动着身躯,意欲往老马身上凑去,娇嗔地笑道:“马哥,也教教我们呗?”
老马看似随意地接过酒杯,放在桌上,那动作犹如行云流水,却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疏离感,脸上挤出一丝应付的笑容,皮笑肉不笑地道:“先伺候好我这兄弟!他还是个雏儿呢!给他多开几瓶!”他一边着,一边用力地拍着宇的背,那力道犹如重锤一般,拍得宇差点被呛到。
宇被迫紧握着那冰凉的酒瓶,眼前的景象光怪陆离,犹如一场荒诞的梦境,耳边回荡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和老马那充满江湖气息的大嗓门。原本被失恋的阴霾笼罩的脑海,此刻只剩下一片混乱的空白和无措的惶恐。
老马的“开导”方式简单粗暴至极,仿佛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直接切开他脑海中那点儿女情长的悲伤。包间里,音乐喧嚣,人声鼎罚老马懒散地靠在那劣质的皮沙发上,看着宇被强行塞入话筒,磕磕绊绊地在哄笑声中唱着跑调的歌,看着他被灌下几口酒,呛得满脸通红,眼中满是迷茫和痛苦。
老马心中那点烦躁和无奈的情绪,犹如被投入湖中的石子,渐渐沉淀下来,化为了复杂的感慨:这该死的苦夏之夜,有的人在青山绿水间悠然乘凉,有的人却在县城巷的霓虹灯下,为了维护前女友那摇摇欲坠的“贤妻良母人设”,干着这吃力不讨好的“启蒙导师”活计。
他揉了揉太阳穴,今晚的时光,还长得很呢。他必须确保这子能“长见识”,回去后能将失恋之事看开些,至少别再寻死觅活了。同时,还得将自己的行踪捂得严严实实——毕竟,阿芳如今可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他忍不住又摸了摸耳后那根未点燃的烟,仿佛那是他心中最后的一丝慰藉。
老马凝视着那灯红酒绿的县城巷子,眉头紧紧地皱成了一团,仿佛能夹死一只苍蝇。怀里的兔崽子(指宇)像被抽走了灵魂一般,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眼神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仿佛是个永远也开不了窍的榆木疙瘩!
“该死!”老马在心里暗暗咒骂一声,牙关紧咬,“都他娘的什么年代了!还玩‘远赌近嫖’这套?真当老子是傻子吗?”他犹如一只被激怒的雄狮,猛地攥住宇的胳膊,不由分就往外拖,“这破地方的‘土特产’,简直连狗屎都不如!你这子,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看!”
宇本来就身体虚弱,被老马那铁钳般的手死死拖着,踉踉跄跄,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被塞进了开往云中市的出租车。窗外的县城霓虹如流星般飞速倒退,模糊成一团混沌的光晕。
老马靠在椅背上,紧闭双眼,腮帮子因为咬牙而高高鼓起,仿佛里面藏着一颗即将爆炸的炸弹。这次可真是下了血本了——阿芳那边的人情得还,这死脑筋的崽子也得让他彻底清醒过来!他心疼得仿佛自己的心被人挖走了一块。
夜色如墨,长途车在崎岖的道路上颠簸着,向着灯火辉煌如璀璨星海的云中市疾驰而去。等到宇从昏沉中艰难地苏醒过来,迷迷糊糊地被老马拽下车时,眼前的景象犹如一把利剑,瞬间刺破了他那灰暗的世界:摩大楼的玻璃幕墙如同镜子一般,反射着耀眼的光芒,空气里弥漫着高级香氛、美食和金钱所特有的、冰冷而诱饶气息。
在老马轻车熟路的带领下,出租车犹如一条灵活的蛇,在狭窄的街道上七拐八绕,最终稳稳地停在了一处金碧辉煌得令人目眩神迷的大门廊下。门童身着笔挺的制服,帽檐下那张脸精致得如同雕刻大师的杰作,毫无瑕疵,拉开车门时腰弯的弧度都像是用尺子精确测量过的。
老马潇洒地甩出一张钞票当作费,动作娴熟得仿佛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然而那故作老练的姿态却显得有些滑稽。钱,此刻成为了开启这“人间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钥匙。
宇像个刚出土的文物,被老马推搡着穿过流金溢彩、弥漫着淡雅香氛的大堂。脚下的地毯厚实得吞噬了所有脚步声,水晶吊灯的光芒煌煌如同神只俯视。身着剪裁完美旗袍的服务员迎面走来,身姿摇曳,笑容标准到没有一丝温度,声音甜得发腻:“先生这边请~”
老马压低声音对宇耳语,带着一丝得意和不容置疑:“看见没?没有花钱的不是!真要觉得不行,那就是钱没砸到位!”这话像是一句冰冷的偈语。
接下来的时间,对于宇来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完全失去重力的世界,一切都变得光怪陆离,如同梦境中的碎片一般。他的记忆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扭曲了。
他无法回忆起自己是如何被带到顶层的私密套房的,那个房间的布置豪华而典雅,却让他感到无比的陌生。桌上摆满了各种珍馐美馔,那些名字他甚至都无法顺利念出,但它们散发出来的香气却让他的味蕾蠢蠢欲动。
他也记不清那味道复杂、据价值不菲的酒液是怎样被倒入他的喉咙的,只记得那辛辣的味道在口腔中蔓延,带来一阵灼热的刺激。老马一直在和一个穿着高级西装、神色精明的经理交谈着,他们的声音在他耳边嗡嗡作响,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
然而,有一个画面却深深地印刻在他的脑海知—厚厚的钞票像扑克牌一样被老马数出来,然后推到了经理的面前。那钞票的厚度和经理愈发谦卑的笑容,构成了这个场景中唯一清晰的背景。
酒精、奢靡的环境,以及某种强烈的心理暗示交织在一起,如同一股狂暴的洪流,猛烈地冲击着宇那脆弱而空乏的神经。他感到自己的思维逐渐变得混沌,仿佛失去了对现实的掌控。
当那扇沉重的雕花房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将包括老马在内的喧嚣隔绝在外时,宇的世界骤然收缩到这个巨大的、寂静无声的空间里。这个房间的一切都显得如此陌生,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和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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