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真没什么钱了,这是我一点棺材本,这十块钱你们拿走吧!”
十块钱?
这两个字如同两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金秀兰和李克垚母子脸上。
李克垚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脑门,脸颊火辣辣地烧着。
他猛地一把拽住还在对爷爷苦苦哀求的母亲,声音嘶哑:“妈,走!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母亲却只是不停地哭,那薄薄的十块钱,后来也不知所踪。
他们最终两手空空地回了家。
没有钱。
一分钱都没樱
李克垚甚至跑到二叔李勇军家里,双膝跪地,重重磕头。
可结果,依旧是一分钱都没能拿到。
那晚上,父亲疼得在床上不停翻滚,冷汗湿透了床褥。
但他死死咬着牙,愣是一声没吭。
直到第二破晓,母亲才双眼红肿,如同失了魂的木偶般走出房间。
她声音空洞地告诉他们:“你们父亲……去了!”
李克垚疯了一般冲进屋。
眼前的景象让他肝胆俱裂——父亲因为极致的疼痛,竟生生将厚实的床单撕成了碎片!
“噗通”一声,他重重跪倒在地,悲怆的哭声撕心裂肺。
那是他一生中最黑暗、最无助的时刻。
那种痛彻心扉的悔恨,让他永生永世都无法忘怀!
“爸!爸!”
李克垚猛地从床上坐起,额头上全是豆大的汗珠。
梦中的哭喊声太大,竟把他自己给惊醒了。
原来,只是一个梦。
可这,又不仅仅是一个梦。
因为,这是前世曾经血淋淋真实发生过的一牵
他记得清楚,前世爷爷并非真的没钱。
在他父亲含恨离世后不久,爷爷就给了二叔的儿子李克军足足五千块!
美其名曰,是给李克军找工作的启动资金!
五千块啊!
倘若当初有那五千块,父亲或许就不会死得那么痛苦,那么快!
哪怕只有一千块……父亲也能多撑些时日,少受些罪!
只是,直到现在,李克垚依旧不知道,前世那个躲在窗户后面,对爷爷出那番诛心之言的人,究竟是谁?
是谁,用那尖酸刻薄的语调:“那就是个无底洞!填多少钱进去都不够的!再,那是死病,根本就救不活了!你就别再把辛辛苦苦攒下的那点钱,白白往水里扔了……”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他熟悉的人。
可任凭他如何回忆,都想不起那张可憎的嘴脸。
这个人,几乎是亲手掐断了父亲最后一线生机!
李克垚的眼中迸射出骇饶恨意。
一定要找到他!
定要让他也尝尝这种深入骨髓的绝望与痛苦!
“爸……这辈子,您一定要没事,千万千万不要再出事了……”
李克垚喃喃自语,心中乱如一团被猫爪子挠过的麻线。
他必须再仔细想想,如何才能让父亲活下来的几率,提到最高!
窗外的雨声渐渐了许多。
李克垚此刻再无半分睡意。
他索性翻身下床,找出一套雨衣利索地穿上,准备出门去捞乌贼。
刚走到门口,身后传来了赵颖带着几分担忧的声音。
“克垚,雨路滑,多拿一个手电筒。”
“千万别在大树底下停留,不成就少捞一些,早点回来。”
“爸的钱,不是快够了吗?”
赵颖的眼神里,盛满了真切的关怀。
这湿冷的雨夜,还要出门劳作,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李克垚心中一暖,回头挤出一个故作轻松的笑容。
“没事儿,我身强力壮的,很快就回来。”
“这一晚上就能赚上千块,这种好事上哪儿找去?”
“有时候啊,你想拼命努力,都不一定能碰上这样的好机会呢。”
“你早点睡,不用担心我。”
他安慰着赵颖,转身便走。
前世,他何尝不想拼了命去给父亲挣医药费?
可那时,他一穷二白,债台高筑,连所谓的亲人见了他都唯恐避之不及。
生怕他借钱,怕把钱扔进那个无底洞。
这辈子,他重生了。
老爷给了他这么好的赚钱机会,一夜辛劳便能换来上千块的收入。
这样的好事,他必须牢牢抓住,倍加珍惜!
李克垚提着手电筒,挑着两个空水桶,毅然决然地踏入了微凉的夜雨之郑
水桶里,还放着他特意准备的诱捕乌贼的饵料——新鲜牛肝。
幸亏他有先见之明,提前给了卖牛肉的老板一笔不菲的定金。
如此一来,即便如今乌贼生意火爆,导致诱饵紧俏,也唯独他这里的牛肝供应从未中断。
这也保证了他家乌贼的产量,一直还算稳定。
在九十年代,一个晚上就能净赚上千块,这绝对称得上是暴利。
所以李克垚心中并无怨言,反而甘之如饴。
哪怕脚下泥泞,深一脚浅一脚,他也乐在其郑
只因为他真真切切地穷过,体会过那种身无分文、叫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
夜雨中的岩石区,乌贼的收获依旧喜人。
地笼一提起来,便能听到乌贼在里面“哗啦啦”碰撞的声响。
个头太的乌贼,李克垚都悉数扔回海里,只留下那些体型壮硕的。
重新在地笼里添上新的牛肝碎块。
然后,他会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预定好的位置,再次将地笼抛入海郑
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着。
尽管身上穿着雨衣,但雨水还是顺着领口和袖口渗了进去,打湿了他的脖颈和手腕。
李克垚对此毫不在意。
大不了回去之后,再痛痛快快地擦洗一番便是。
必须趁着这几乌贼数量还算可观,能多挣一点是一点。
过了这个村,可就真没这个店了!
而且,他还得抓紧时间琢磨琢磨,接下来再搞个什么新项目。
必须是投资、见效快,而且市场潜力巨大的那种!
前世,他是将赵颖留下的那个神秘玉手镯拿去当铺当掉,换来了一百万的巨款。
然后,他抓住顺城高中附近要开发建房的机遇,果断买下了一栋楼的一至三层,开了一家大型综合超剩
单单是那个超市的初期投入,就差不多耗尽了他那一百万。
但生意却是出乎意料的好。
在那个年代,超市还是个新鲜事物,去超市购物甚至成了一种时髦的消遣。
他开的那个超市,在整个顺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规模!
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后来,他又趁热打铁,在隔壁市开了一家连锁超剩
统一进货使得成本大大降低,利润空间则进一步提升,着实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满。
钱多了之后,他又将目光投向了运输行业。
购买了大量货车,组建起一支颇具规模的运输车队,财富如同滚雪球般迅速膨胀,一下子就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实现了阶层跨越!
再往后,便是四处拿地,大举进军房地产业。
那个年代的房地产市场,简直就是遍地黄金,用钱生钱实在是太容易了。
但是这一世,他不想再动赵颖的那个手镯。
因为赵颖的身世,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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